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6-11-15 来源: 作者:

  ■

  2016年11月14日,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景华(自然人)关于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通知,其于 2016 年 3 月 7 日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的本公司 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解除部分股权2,000,000股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的情况

  ■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股东景华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6 年 11 月 11 日,景华先生通过自身证券账户及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昌盛八号私募基金账户、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润泽2号私募基金账户合计持有公司26,436,496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4%;共质押的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2.70%,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股东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2016-11-1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