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01-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伪造我司印章私签债券交易协议事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相关债券自2016年12月15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核查事实,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就相关进展情况发布了一系列公告。

  根据2016年12月20日与伪造我司印章私签债券交易协议事件相关事涉机构召开的协调会议达成的共识,在与会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已与绝大部分事涉机构完成了协议签订。目前,公司正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在明确本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并披露后复牌。

  为避免造成公司债券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司"15国海债,代码112244"、"15国海01,代码118917"、"15国海02,代码118923"同时继续停牌,债券停牌时间与股票停牌时间一致。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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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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