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7-01-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由原定2017年1月20日延期至2017年1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17年1月16日;审议事项不变。

  一、原股东大会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月 19 日至 2017 年 1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1 月 20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1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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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于2017年1月20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由于公司工作安排的原因,决定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7年1 月23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审议事项不变。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延期后的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14:00

  2、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 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下午15:00至2017年1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及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均不变,具体事项参见本公告附件《天原集团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附:《天原集团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22日-2017年1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15:00至2017年1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月1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天原集团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5 发行数量

  2.6 限售期

  2.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修订<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6年12月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下江北)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文件送达公司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天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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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应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见下: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所交交易系统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年1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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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系人:张梦、李宗洁通讯地址:宜宾市下江北

  邮政编码:644004

  五、备查文件: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本版导读

201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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