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3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无偿提供财务
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1.为支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先生拟向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无偿提供借款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上市公司偿还贷款,该项借款为期一年。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刘德群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财务支持构成关联交易。鉴于本次发生的交易为控股股东向上市公司无偿提供财务支持,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董事长刘晓庆女士系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二、财务支持方基本情况
刘德群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249,85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23%
三、财务支持具体内容
1.交易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2.用途:用于上市公司偿还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商品交易所支行的剩余贷款。
3.借款期限:一年。
4.其他情况说明: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鉴于前期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商品交易所支行所签订贷款协议的贷款利率较高,提前偿还贷款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2.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控股股东向上市公司无偿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月9日通过专人送出、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晓庆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其中董事冯文杰、董事姚栎、独立董事骆祖望、独立董事娄贺统以通讯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无偿向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为支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先生拟向公司无偿提供借款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上市公司偿还贷款,该项借款为期一年。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董事长刘晓庆女士系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