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共享单车应多些服务性思维

2017-01-13 来源: 作者:晋东南

  【南腔晋调】

  每一台单车都是企业真金白银的投入,如何管理,还用政府操心吗?

  晋东南

  

  共享单车风靡,作为一项新事物,当然有缺点,比如乱停放就是一个问题。于是,就有人提出,要划定停放区,规范管理云云。

  对于这个建议,我不禁想起了以前某些部门的几个做法,一是给的士划定载客区,还大张旗鼓竖立了豪华漂亮的灯箱牌子,结果呢,如果哪个乘客在载客区等出租车,无异于缘木求鱼,守株待兔,没有哪个的士司机傻到在这里等客,哪里有需求,哪里才是他们的载客区。最后,这些牌子沦为空摆设;另一个做法是对流动摊贩的管理,划定所谓的集中摆摊区。流动摊贩和出租车一样,也是寻着需求去的,怎么可能在划定范围内找到生意?当然,流动摊贩影响道路交通,带来食品安全等问题,该禁止则禁止,通过划定固定区域给人摆摊的管理方式也是一厢情愿。

  根据我的观察,共享单车的乱停放,确实有,但比起机动车的乱停放,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根本不值一提。某日我踩单车沿着深圳市宝安区流塘路、宝民一路的顺序抵达南头关,一路上自行车道被机动车乱停放占用的现象不下三十处,用寸步难行来说毫不夸张。而且,划定停放区域的思路,还是固有的思维,没有吸取设置的士载客牌无疾而终的教训。自行车解决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交通的毛细血管,只要不妨碍他人,没有安全隐患,合适处即停就是最好的管理办法。就像在草坪上设置道路,不用规划,众人自然会走出一条路来。

  况且,共享单车的用户注册,基本实现了实名制,单车公司对如何停放做了规范,并且有扣分、增加使用费用等举措自行约束;而且,深圳是一个市民自我约束相对成熟的社会,社会自我管理能力很强,从每年的百公里徒步到驰名全国的义工联,从形形色色的民间组织到志愿献血全覆盖,都是自我管理非常好的例子,共享单车作为一个新现象,为什么不能实现企业和市民的自我管理呢?现有的交通法规已经足够,何必要增加一个停放区呢?比如,在机动车道行驶,交警可以处罚;停到其他不合适的地方,单车公司有处罚规定。

  一项新事物的出现,为什么不能多些服务性思维?比如,新建道路,一定要建设自行车道;改建道路,不能把自行车道压缩;公安部门抽调警力,管一管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绳之以法;严查机动车乱停放占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行为。首先想一想如何扶持、服务好共享单车,这才是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

  我们知道,很多部门都在诉说自己如何超负荷运转的,那么,为什么一有新事物出现,就能抽出精力想增加职能来管理呢?前段时间,看城管部门呼吁共享单车提供商要提供给环卫工免费使用单车的一定时间,然后环卫工要承担一点维护的责任。这又是瞎操心,你觉得环卫工需要自行车,可以给他们采购,或者发补贴,一个月十块钱,可以骑十个小时了。至于说要环卫工承担管理单车的责任,更是不可思议,管理单车,是企业的事情,每一台单车都是企业真金白银的投入,如何管理,还用政府操心吗?

  (作者系深圳文化观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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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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