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1-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7-00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非关联董事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Simon Robert Saunders Blair(白力恩)董事、王家华董事、章小华董事、王卫华董事、刘峰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澳洲联邦银行、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开集团”)、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城投控”)、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金控”)、浙江恒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财开集团、上城投控、余杭金控的一致行动人杭州市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杭州市下城区财政局、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银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3、同意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Simon Robert Saunders Blair(白力恩)董事、王家华董事、章小华董事、王卫华董事、刘峰独立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2、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Simon Robert Saunders Blair(白力恩)董事、王家华董事、章小华董事、王卫华董事、刘峰独立董事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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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澳洲联邦银行及关联体

  1、澳洲联邦银行

  (1)基本情况

  澳洲联邦银行(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注册地址为48 Martin Place Sydeny NSW 2000 Australia,注册号为123 123 124。该行是澳洲最大的金融服务提供商,提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全方面的金融服务,在13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业务,曾在长达50年的时间里行使着澳大利亚中央银行的职能。该行于1991年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已发展成为澳大利亚最大、全球第九大银行,标准普尔长期评级AA-,穆迪长期评级Aa2。

  截至2016年6月末,该行总资产达9330亿澳元,净资产607亿澳元,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实现净利润93.5亿澳元,资产收益率1%,资本收益率16.5%,资本充足率14.3%,核心资本充足率10.6%,不良贷款率0.48%,拨备覆盖率119%。

  (2)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公司对澳洲联邦银行的授信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期间未发生交易。为进一步深化与澳洲联邦银行的合作关系,2017年拟给予澳洲联邦银行授信额度4.6亿元,主要用于开展存放同业、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业务。

  2、澳洲联邦银行村镇银行

  (1)基本情况

  2011年、2012年,根据澳洲联邦银行与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澳洲联邦银行与公司在河南省济源市、登封市、兰考县、伊川县和渑池县共同投资设立了5家村镇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澳洲联邦银行(济源)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持有注册号为419001400000139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济源市济水大街东段66号,法定代表人汪加享,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澳洲联邦银行(登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持有注册号为41010040000651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登封市嵩山路北段负一巷1号,法定代表人毛枰钢,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澳洲联邦银行(兰考)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225577611906T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河南省兰考县中原路北段西侧,法定代表人于兆东,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需经许可或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件核准的范围经营)。

  澳洲联邦银行(伊川)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3005934320000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文化北路东侧132号,法定代表人宋栓来,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劵;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澳洲联邦银行(渑池)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200596294141E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渑池县新华国际小区2#-04、2#-05商铺,法定代表人郝玺,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中凡需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公司分别持有上述5家村镇银行20%的股份,澳洲联邦银行作为主发起行持有其余80%的股份。

  截至2016年6月末,上述5家村镇银行资产总额合计11.29亿元,净资产合计3.27亿元,2016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3011.85万元,净利润合计-1275.89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公司参股公司(持股10%)、联营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公司对上述5家村镇银行的授信额度均为0.5亿元,并与其中的澳洲联邦银行(伊川)村镇银行和澳洲联邦银行(济源)村镇银行各发生1笔存放同业业务,金额均为10万元。

  综合考虑上述5家村镇银行的业务发展需要及澳洲联邦银行整体实力,2017年拟给予上述5家村镇银行各1亿元授信额度,该等授信均由澳洲联邦银行担保,主要用于存放同业、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业务。

  (二)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金投”)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2539314877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12楼,法定代表人为张锦铭,经营范围为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资产。

  杭金投系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以资产转入、划拨形式注入成立的投融资平台,主要从事在商品贸易、城镇金融、产业金融、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国有资产经营,当前注册资本50亿元,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信用评级为AAA。

  截至2016年6月末,杭金投合并总资产339亿元,总负债204亿元,资产负债率60%;实现销售收入40亿元,税前利润7.9亿元,净利润5.6亿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杭金投授信额度11亿元,其中普通信贷额度9亿元,投行额度2亿元。年末实际用信余额7.75亿元。

  杭金投后续将以城镇金融板块作为主要渠道,通过债权投资、BT等多种金融服务方式,参与和助推杭州市及周边地区城镇化建设,发挥银行、信托、担保、租赁等金融服务平台的协同作用,为城镇建设提供金融服务,融资需求较强。因此2017年公司拟给予杭金投授信额度10.32亿元,其中8.32亿元普通信贷额度和2亿元投行额度。

  2、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开集团”)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470106408J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4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号,法定代表人为杨跃杰,经营范围为服务:受托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财务信息咨询(除代理记帐),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批发、零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子计算机硬件及配件,机械设备,家用电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针、纺织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农副产品(除食品),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及配件;煤炭销售(无储存);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截至2016年6月末,财开集团总资产66亿元,总负债15亿元,资产负债率23%,实现销售收入3.2亿元,税前利润1.6亿元,净利润1.6亿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财开集团3亿元授信额度。截至2016年末,财开集团在公司贷款余额1亿元。受经济下行影响,该公司2016年销售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公司拟适当压缩其2017年授信额度至2.15亿元。

  3、杭州金投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金投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商贸”)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10979380J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号,法定代表人为杨跃杰,经营范围为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具体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批发、零售:五金、交电,百货,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针、纺织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农副产品(除食品),油脂,饲料,汽车(不含轿车)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煤炭(无存储),焦炭,燃料油,铁矿石;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金投商贸有近20年专业大宗商品贸易经验,与多家知名钢铁、焦炭、煤炭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截至2016年6月末,金投商贸总资产15亿元,总负债8.45亿元,资产负债率56.33%,实现销售收入17亿元,税前利润-196万元,净利润-196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公司给予金投商贸授信额度15亿元,其中普通信贷额度5亿元,理财质押10亿元。截至2016年末,金投商贸在公司有贷款余额5000万元,保函2500万美元,另开立了3.864亿银行承兑汇票,以3.8亿元非保本理财作为质押。

  考虑到该公司业务发展稳定,且在整个集团内承担一定的融资平台作用,公司2017年拟给予金投商贸授信额度5亿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业务。

  4、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金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实业”)系杭州金投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4MA27X6G99G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2-6号29楼2901室,法定代表人为阮毅敏,经营范围为服务:实业投资;仓储服务;批发、零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针纺织品,办公设备,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饲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煤炭(无储存),焦炭,燃料油,铁矿石;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金投实业主要经营煤炭、焦炭、铁矿石、钢材、化工产品、有色金属等贸易,包括传统贸易、进口代理业务、出口代理业务和转口贸易等国际贸易业务。

  截至2016年6月末,金投实业总资产7233万元,总负债4192万元,资产负债率58%,实现销售收入4535万元,净利润41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金投实业的授信额度为2000万元。截至2016年末,金投实业实际用信余额2000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2016年,金投实业业务经营正常并实现盈利,公司2017年拟继续给予其授信额度2000万元,用于贸易融资所需流动资金。

  5、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大厦开发公司”)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4751714290E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219号,法定代表人为徐晓,经营范围为杭州国际机场大厦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租赁。

  截止2016年6月末,机场大厦开发公司总资产6.7亿元,总负债4.75亿元,资产负债率71%,实现销售收入1087万元,税前利润897万元,净利润672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公司给予机场大厦开发公司授信额度4.5亿元,实际敞口已全部用足,业务类型为经营性物业贷款。为保持业务的持续性,2017年公司拟继续给予机场大厦开发公司授信额度4.5亿元,业务类型为经营性物业贷款。

  6、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融资租赁”)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9067887734F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9,90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99号管委会大楼503B室,法定代表人为徐云鹤,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主要从事工业、基础设施、医疗、教育等领域里的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截至2016年6月末,金投融资租赁总资产8.4亿元,总负债1.8亿元,资产负债率21%,实现销售收入2273万元,税前利润1364万元,净利润1364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金投融资租赁授信额度1.35亿元(实际用信控制在0.85亿以内),截至2016年末实际用信余额为5040万元。当前我国融资租赁市场存在巨大潜力和发展前景,为与金投融资租赁2017年计划业务规模相匹配,2017年公司拟给予其授信额度1.68亿元,主要业务类型为流动资金贷款。

  7、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8825542XD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号,法定代表人为胡杭莉,经营范围为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具体经营范围详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上述经营范围应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业务。

  截至2016年6月末,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总资产3.1亿元,总负债6200万元,资产负债率20%,实现营业收入295万元,税前利润178万元,净利润134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授信额度2亿元,主要用于分离式保函业务,实际用信控制在1亿以内。截至2016年12月,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在公司的担保余额8961万元,保函余额近1.2亿元。2016年5月末,公司开始与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合作开展分离式保函业务。该项业务性价比良好,风险度较低,发展上升趋势明显。综合考虑,2017年公司拟给予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授信额度1.7亿元,主要用于分离式保函业务合作。

  (4)交易附加条件

  作为担保公司,2016年公司给予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授信条件为:初始保证金500万元,政府项目放大20倍,非政府项目放大10倍;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承担最终损失的100%;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5%;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分离式保函单笔业务期限控制在3年以内。

  (三)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城投控”)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2676799895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城区金隆花园金梅轩14层1424室,法定代表人为陈凌军,营业范围为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通过投资、控股、参股、租赁、转让等形式从事资本经营业务;服务:投资管理及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物业管理。上城投控由杭州市上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额出资,主要通过资产重组、项目投资、物业出租、战略合作、资产证券化、债券化等方式为政府建设项目提供投融资渠道,并为实业单位市场化改革搭建出资经营平台。

  截至2016年6月末,该上城投控总资产31.79亿元,总负债8.46亿元,其中长期借款5.3亿元,资产负债率26.6%,实现营业收入1.04亿元,净利润738亿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上城投控授信额度5亿元,业务类型为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16年末,上城投控在公司的实际用信余额为1亿元。此外,2016年公司向上城投控租赁两处房产作为营业网点并支付租金114.75万元。2017年公司拟继续给予上城投控授信额度5亿元,业务类型为流动资金贷款。同时公司将续租上城投控的两处房产,年租金约为120万元。

  2、杭州湖滨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湖滨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滨国际商业公司”)系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31496433K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东坡路7号4楼,法定代表人为沈国军,营业范围为湖滨地区商贸旅游特色街居经营管理;日用百货,珠宝(不含钻石),金银饰品,服装,针纺织品,建筑材料(不含钢材),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的批发、零售(涉及配额、许可证、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物业管理的服务。该公司主要经营杭州湖滨一期的湖滨国际名品街。

  湖滨国际商业公司2016年6月末总资产19.59亿元,总负债15.52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930万元,长期借款8.79亿元,资产负债率79%,累计销售收入1.23亿元,净利润36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湖滨国际商业公司授信额度12亿元,业务类型为经营性物业贷款。截至2016年末湖滨国际商业公司尚未实际使用公司授信。2017年公司拟维持湖滨国际商业公司授信额度12亿元,用于经营性物业贷款。

  3、杭州湖滨南山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湖滨南山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滨南山商业公司”)系杭州市湖滨地区商贸旅游特色街居建设整治指挥部的全资子公司,该指挥部由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湖滨南山商业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2143140609U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91330102143140609U,法定代表人为濮思红,营业范围为服务:房地产经营,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批发、零售:服装,服饰及辅料,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珠宝首饰。主要职责是接受杭州市和上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湖滨地区进行旧城改造。

  截至2016年6月末,湖滨南山商业公司总资产15.44亿元,总负债11.24亿元,其中长期借款11亿元,资产负债率72.3%,实现销售收入3676万元,净利润-799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湖滨南山商业公司授信额度8.9亿元。截至2016年末,湖滨南山商业公司在公司的实际用信余额为2.9亿元。2017年,公司拟继续给予湖滨南山商业公司授信额度8.9亿,用于为中长期项目贷款。

  (四)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金控”)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10734521147A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余杭区临平街道景星观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何玉水,营业范围为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资产、物业管理。公司前身系原杭州余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划转、评估增值、资本转增等方式组建成余杭区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主要从事银行、信托、基金、担保、财富管理等战略性投资业务及购买金融资产、认缴基金份额、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业务。

  截至2016年6月末,余杭金控总资产34.1亿元,总负债9.28亿元,其中长期借款4.6亿元、长期债券3亿元、对外担保余额13.5亿元,资产负债率27%,累计销售收入1450万元,净利润1579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余杭金控授信额度4.6亿元,实际用信余额4.6亿元,利率为5.4625%。为进一步深化与余杭金控的合作,2017年公司拟继续给予其授信额度4.6亿元。

  2、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金控控股公司”)系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的子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10583214771G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峰东路2号6楼601室,法定代表人为何玉水,营业范围为服务:投资管理咨询(除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余杭金控控股公司是余杭区域内唯一一家具备国资背景的投资控股型、多元化金融业务的股份公司。

  截至2016年6月,余杭金控控股公司总资产36.43亿元,总负债5.66亿元,资产负债率15.54%,实现销售收入1293万元,净利润3552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一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余杭金控控股公司授信额度3亿元,业务类型为流动资金贷款和法人账户透支,实际用信余额2亿元。为进一步深化与余杭金控控股公司的合作,2017年公司拟继续给予余杭金控控股公司授信额度3亿元,业务类型仍为流动资金贷款、法人账户透支等。

  (五)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体

  1、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集团”)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143071842L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路357号,法定代表人为聂忠海,营业范围为制造、加工:纺织机械、造纸机械、泵、铸件、电动工具、变速齿轮装置、热交换器、数控数显装置及上述设备的备品备件(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与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热电工程承包及其设备成套;批发、零售:集团成员企业生产的产品、备品配件及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为集团成员企业采购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备品配件,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提供水、电、气供应与服务(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杭汽轮集团涉及的两大行业分别为以杭汽轮B(200771)为核心的工业汽轮机制造和以热联集团为核心的钢铁贸易。

  截至2016年6月末,杭汽轮集团本级总资产61.93亿元,总负债49.11亿元,其中短期借款20.76亿元,资产负债率79.3%,营业总收入9536万元,净利润6812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原董事聂忠海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杭汽轮集团授信额度8亿元,主要用于投行、资管、资金、普通流动资金、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年末杭汽轮集团在公司的用信余额为0亿元。为进一步深化与杭汽轮集团的合作,2017年,公司拟给予杭汽轮集团授信额度11亿元,业务类型不变。

  2、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联集团”)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27606636T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2,784.9845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67号,法定代表人为聂忠海,营业范围为批发、零售:煤炭(无储存),有色金属,钢铁原料及制品,木材,化工原料、沥青(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纸张,塑料原料及制品,普通机械,建筑材料,水泥,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器材,针、纺织品,水暖器材,汽车配件,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农副产品(除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酒类;服务:机械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的维修,仓储服务(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财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主营钢材钢坯贸易、铁矿石进口及转口等业务。

  截至2016年6月末,热联集团总资产165.54亿元,总负债138.05亿元,其中短期借款47.3亿元,资产负债率83.39%,营业总收入250亿元,净利润2.27亿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原董事聂忠海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热联集团授信额度5.5亿元,在远期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国际贸易融资等方面有合作。2016年末,热联集团在公司的用信余额为36045万元,主要业务类型为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和信用证等。2017年,随着公司与热联集团的合作加深,公司拟给予热联集团授信额度10.5亿元,主要用于远期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

  3、杭州香江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香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88294090U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41号西楼2103室,法定代表人为陶雄伟,营业范围为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汽轮热电冷、电真空产品、生物产品(除国家限制和禁止类项目)的技术开发。主要负责汇金国际大厦项目的建设开发。

  截至2016年6月末,香江科技总资产15.65亿元,总负债12.53亿元,无短期借款,长期借款4.1亿元,资产负债率80.06%,营业总收入0万元,净利润-535.5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香江科技授信额度10亿元,实际2016年香江科技与公司未发生业务。

  2017年,公司拟给予香江科技授信额度7亿元,主要用于在资管业务方面的合作。

  4、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州汽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工程股份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5832089108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号大街18号,法定代表人为叶钟,营业范围为电力工程总承包;设计、安装:机电设备成套工程、中小型火力发电工程、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上述经营范围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机电成套设备、金属材料、高低压电器、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保温耐火材料。主营业务为利用杭汽、杭锅等公司产品,为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制造等行业业主提供余热电站建设。

  截至2016年6月末,汽轮工程股份公司总资产8.11亿元,总负债6.66亿元,资产负债率82.12%,营业总收入732万元,净利润-338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汽轮工程股份公司授信额度5000万元,业务类型包括普通流动资金、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和国内信用证、进出口押汇、票据贴现等,年末其在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640.6万元。2017年,公司拟继续维持对汽轮工程股份公司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业务类型保持不变。

  (六)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1、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狮控股”)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81760169343Y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44,628.5875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兰溪市东郊上郭,法定代表人为章小华,营业范围为对企业投资、参股;建筑材料的购销;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以上项目证券、期货、金融业务咨询除外);建材工业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目前红狮控股以控股公司管理为主,拥有二级子公司11家、三级子公司18家、四级子公司24家、五级子公司7家,参股公司16家。

  截至2016年6月末,红狮控股总资产266.14亿元,总负债157.0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3.35亿元,净利润4亿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红狮控股授信额度3亿元,专项用于承销或购买其发行的相关债券。截至2016年末,红狮控股未使用公司授信额度。为进一步强化与红狮控股的合作,2017年公司拟继续给予红狮控股授信额度3亿元,用于承销或购买其发行的相关债券。

  2、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狮水泥”)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39918063R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8,8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上郭村,法定代表人为章小华,营业范围为水泥生产和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截至2016年6月末,该公司已有水泥生产线26条,粉磨站8座,熟料产能达3,658万吨,水泥产能5,610万吨,水泥和商品熟料综合产能6075万吨,产地分布横跨中国南部地区10省。

  截至2016年6月末,红狮水泥总资产221.66亿元,总负债163.4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7.37亿元,净利润3.27亿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章小华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2016年给予红狮水泥授信额度5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2亿元。2016年,红狮水泥实际使用授信2亿元,业务类型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为4.2775%。。为进一步深化与红狮水泥的合作,2017年,公司拟维持向红狮水泥授信额度5亿元,用于满足红狮水泥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贷款合同利率为基准上浮20%。

  (七)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银行”)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500279832882U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92号嘉信大厦1-2楼部分和5楼全层,法定代表人为周泽荣,营业范围为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基金销售;代理法律、法规、规章允许代理的各类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26日)。

  截至2016年6月,华兴银行资产总额1104.3亿元,各项贷款和垫款余额353.94亿元,负债总额1042.45亿元,存款余额 750.64亿元;营业收入13.05亿元,净利润3.7亿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聂忠海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华兴银行的授信额度为10亿元,合作的业务包括存放同业业务量合计34.53亿元、债券交易发生额159.6亿元、票据转贴现转入9.2亿元及转出26.34亿元。综合考虑华兴银行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拟给予华兴银行授信额度22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投、融资、国际业务、票据业务等。

  (八)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793473149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法定代表人为冀光恒,营业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结汇、售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6月,上海农商行资产总额6515.18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3097.39亿元,负债合计 6084.27亿元,存款总额4752.85亿元,净资产430.91亿元;全年营业总收入75.63亿元,净利润32.15亿元。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王卫华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上海农商行授信额度80亿元,与其开展合作包括存放同业业务合计50亿元、理财产品业务合计16亿元、同业拆借拆入交易量218.77亿元、质押式回购交易量69亿元,外汇交易量即期0.1亿美元、掉期1亿美元、债券投资交易量298.8亿元、转贴现转入6.59亿元及转出27.94亿元,公司通过该行代付共计约2876万美元,向该行转卖国内证共计约1.35亿人民币,票据池业务合计2534.56万元。综合考虑上海农商行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拟增加对上海农商行授信额度至100亿元, 主要用于在同业投融资业务、国际业务、票据业务等方面的合作。

  (九)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0007773294627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7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法定代表人为李宗唐,营业范围为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基金销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6月,天津农商行资产总额2852.33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1361.42亿元,总负债2651.73亿元,吸收存款2002.36亿元;营业收入39.74亿元,净利润12.82亿元。

  (2)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顾卫平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末,公司给予天津农商行授信额度8亿元, 2016年公司与该行合作的债券交易发生额为2.1亿,票据池业务量250万元。综合考虑天津农商行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公司拟增加对天津农商行授信额度至30亿元, 主要用于在同业投融资、国际业务、票据业务等方面的业务合作。

  (十)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金健康科技”)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610307675N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80,469.8313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AJ-9地块,法定代表人为金道明,营业范围为远红外线桑拿设备、机电产品的生产、委托加工、销售及自营进出口业务(凭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二类;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的生产、销售;远红外线桑拿设备及衍生产品的设计、咨询、服务及销售及租赁;木材、木制品、建筑装潢材料、电子产品、电讯器材、五金交电、卫生洁具、计算机及配件、印刷器材、机械设备、文体用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艺品(不含金银制品)、服装、皮革制品、保健用品、土特产品、玻璃制品销售。该公司于2011年7月在创业板上市。目前乐金健康科技是国内最大的家用桑拿设备专业厂商和家用桑拿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外向型企业,产品已获得了欧美、澳洲、中东等市场安规认证和环保认证,形成了代理销售、电视直销、5S专营店并存的营销模式。

  截至2016年6月末,乐金健康科技资产总额18.95亿元,总负债4.0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98亿元,净利润1570.99万元。总体财务及经营情况稳定。

  (2)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刘峰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任董事的企业,目前刘峰已不再担任该企业董事职务。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公司给予乐金健康科技授信额度3000万元,实际用信额度3000万元,为期限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2017年,公司拟维持对乐金健康科技的授信额度300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十一)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港务”)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260123285L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72,620万元,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439号,法定代表人为林开标,营业范围为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4.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5.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厦门港务为厦门最大的港口运营商,主要从事集装箱、散货和件杂货装卸业务及港口配套增值服务。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国资委。

  截至2016年6月,厦门港务资产总额152.12亿元,总负债56.13亿元,资产负债率36.8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44亿元,净利润2.66亿元。

  (2)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刘峰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厦门港务授信额度2亿元,2016年厦门港务与公司未开展业务合作。综合考虑厦门港务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公司拟增加对其的授信至5亿元, 主要用于债券投资业务。

  (十二)浙江恒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浙江恒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励控股”)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24504191H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2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西湖区黄龙路5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克夫,营业范围为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房地产中介、代理、咨询,物业管理,室内装饰;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苗木,花草。该公司是一家以投资为主体的综合性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商业地产运营、数字科技、文化产业等领域的投资、经营与管理。

  截至2016年6月末,恒励控股总资产10.07亿元,总负债7.56亿元,其中长期借款5.1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726.93万元,净利润-956.89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张克夫先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向恒励控股租赁一处房产作为支行的营业用房,按协议约定向其支付租金39.2万元。2017年,公司拟向该公司续租同处房产作为支行营业用房,年租金在40万元内。

  (十三)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银消费”)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MA27WDCH2D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38号1层101室、2层201室、8层801、802、803、804室,法定代表人为应若飞,营业范围为(一)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二)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三)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四)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五)境内同业拆借;(六)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七)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筹建);(八)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筹建);(九)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杭银消费是浙江省首家获批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公司为主发起人,持有其41%的股份。

  截至2016年6月末,杭银消费资产总额5.12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1.07亿元,总负债0.1228亿元,所有者权益4.99亿元;2016年1-6 月,营业收入1089.49万元,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72.19万元和 -66.81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联营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杭银消费授信额度3亿元,与其合作同业存放业务量合计19.57亿元。综合考虑杭银消费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拟增加对杭银消费的授信额度至5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借款等业务。

  (十四)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0200228070689F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39号,法定代表人为李登芳,营业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办理的其他业务。公司持有其19.80%的股份,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并列为该行第一大股东。

  截至2016年6月末,石嘴山银行资产总额419.43亿元,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180.7亿元;总负债386.79亿元,其中吸收存款248.62亿元;股东权益32.64亿元;营业收入7.24亿元,净利润2.96亿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持股19.8%)、联营企业。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度,公司给予石嘴山银行授信额度10亿元, 具体的业务合作有存放同业共计2亿元,债券交易发生额179.3亿元,债券承分销合计1.3亿元,转贴现转入0.76亿元及转出2.7亿元;票据池业务发生额90.9万元;截至2016年12月末,理财托管余额45.55亿元。为进一步推进与石嘴山银行的战略关系与业务发展,2017年公司拟增加对石嘴山银行的授信额度至20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投融资、国际业务、票据业务等业务合作。

  (十五)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主要自然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总行和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有权决定或者参与公司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内部人”);

  3、公司关联法人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1、2所述人士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6、银监会、证监会、上交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业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意见》

  (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7-00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1月17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陈震山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Simon Robert Saunders Blair(白力恩)董事以电话连线方式出席会议,刘峰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John Law(罗强)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震山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陈震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震山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宋剑斌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宋剑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宋剑斌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Ian Park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Ian Park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Ian Park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家华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王家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家华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章小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章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章小华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郑斌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郑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郑斌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卫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王卫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卫华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峰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刘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峰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二。刘峰先生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公司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刘峰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邢承益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邢承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邢承益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二。邢承益先生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公司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邢承益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洪卫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王洪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洪卫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二。王洪卫先生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公司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王洪卫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范卿午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范卿午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范卿午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二。范卿午先生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请见公司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范卿午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第一项至第十二项议案,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方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4.01 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03 存续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04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05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06 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07 强制转股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08 有条件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09 表决权限制与恢复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10 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11 评级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12 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13 转让和交易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14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公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修改意见以及优先股发行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要求,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在章程修改的同时,同步修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7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规划(2017-2019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事项包括: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原则和有效期内,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票面股息率(含基准利率和固定溢价相关事项)、评级安排、股息宣派和支付安排(含取消股息安排)、优先股赎回相关条款、强制转股相关条款、表决权恢复相关条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决定本次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2、如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关于优先股发行的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要求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

  4、如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对优先股发行有新的规定或有相关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及本次发行的结果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并报有关政府机构和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下转B80版)

本版导读

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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