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7-01-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发现温州商报在《温州经济年度人物候选人》等相关报道中误将公司实际控制人描述为潘小燕女士。

  二、澄清说明

  基于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公司积极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现澄清如下:

  1、公司于2016年10月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拟以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硕颖数码100%股权。为了更好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聘请了华西证券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进行核查,并在公司2016年11月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中予以披露。

  2、针对温州商报的错误报道,公司对实际控制人金环女士进行了问询并得到回复,再次确认了金环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公司已与温州商报进行了交涉,敦促其对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错误报道进行修正。

  4、公司一直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外披露的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等信息均与大股东报送至交易所、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信息一致。

  三、其他说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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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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