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06)。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告部分内容与《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不符,现对公告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
附件一: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更正后:
附件一: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请见附件《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制作工作,力争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7日
附件:《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全文。
附件: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7年1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7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7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7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6日下午15:00至2017年2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37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1.1关于选举潘忠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张沈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补选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1.1关于选举刘琳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2关于选举路威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沈卫
电 话:0755-29663118
传 真:0755-29663108
电子邮箱:zhangshenwei@huaxunchina.com.cn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5、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7”。投票简称为“华讯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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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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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③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④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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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