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17-01-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81号"《关于核准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于2010年4月6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6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133.55万元,以上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9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6,928.4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0年5月8日,公司与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甸县支行(帐号:59100104000993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帐号:2402002619006812588)和交通银行贵阳油榨街支行(帐号:521213000018010011974)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募投项目并建设完成。公司已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甸县支行(帐号:591001040009931)开设的募集资金帐户余额1,073,065.41元,转至公司基本账户。截止2017年1月16日,该帐户余额为零,公司办理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甸县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甸县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四、备查文件

  中国农业银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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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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