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1-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17-001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1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张恩荣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张恩荣先生于2017年1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00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6%,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张恩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56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3%,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640.425万股;张恩荣先生与公司总经理张云三先生为父子关系,张云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16.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778.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的张恩荣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承诺事项:(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2)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张恩荣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张恩荣先生减持资金在扣除相关税款、手续费后,将用于个人捐献的寿光市文化公益项目发展及上市公司运营发展等。届时上市公司将与张恩荣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公司会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对此事项履行审批和披露手续,具体进展请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

  6、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Molong Petroleum Machinery Co.,Ltd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东墨龙

  股票代码:002490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恩荣

  住所:山东省寿光市北海路102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999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墨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墨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张恩荣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住所:山东省寿光市北海路102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999号

  身份证号码:37072************97X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介绍

  1、张恩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方框图所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主要用于个人捐献的寿光市文化公益项目发展及支持上市公司运营发展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可能增加或减少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39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具体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恩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需严格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等要求执行。

  四、其他相关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时间不在敏感期内,未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张恩荣

  签字:

  日期:2017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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