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董、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17年1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于2016年5月6日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条件,公司需要与交易对方关于标的公司利润承诺事项进一步约定,故签订《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