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六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月16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作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刘涛先生为公司销售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蒋勤俭先生提名,同意聘请刘涛先生担任公司销售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附:

  刘涛先生简历

  刘涛,男,汉族,中共党员,工程师。1967年11月生于四川。毕业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本科。

  主要经历:

  1990.8~1993.7 泸州化工厂中心理化研究所研究室助理工程师。

  1993.7~2016.12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光缆事业部,历任检验主管、销售业务员、销售大区经理、销售副经理、光缆事业部副总经理、光缆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涛先生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经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刘涛先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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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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