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不超过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并分别于2015年3月27日和2015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219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0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219号)文件,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成功发行了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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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