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2017-01-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及工作安排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同行业资产收购重大事项,为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爱迪尔,证券代码:002740)自2017年1月4日开市时起已临时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1月4日、2017年1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经确认,该资产收购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7年2月4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2月6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及相关原因。

  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尽快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三、 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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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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