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将部分股份进行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17-01-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肖文革先生通知,获悉其与其全资控股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印纪时代(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纪时代")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拟进行股份转让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肖文革先生于2017年1月17日与其全资控股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印纪时代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16,110,000股股票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至印纪时代。本次拟转让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10.50%,转让价格以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二、本次转让前后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完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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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转让完成后:

  ■

  本次转让完成前后,肖文革先生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关于股份锁定和履行利润补偿义务的承诺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1、肖文革

  肖文革(甲方),身份证号:11010519**********,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七区****。

  2、印纪时代

  印纪时代(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WU BING,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旷世国际大厦1栋1504B-70。

  (二)转让标的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甲方直接持有的印纪传媒116,110,000股A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50%),其中限售股108,590,000股,非限售流通股为7,520,000股。乙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的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 即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31.70元/股,转让价款共计3,680,687,000元。

  (四)付款安排

  乙方应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起60日内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标的股份全部转让价款。

  (五)标的股份的过户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申请。本次协议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六)生效和终止

  1、协议经甲方签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2、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2)本次交易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双方以外的其他客观原因(且非归因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而不能实施。

  四、本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转让股份交易对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并不产生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依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继续保持机构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受让方印纪时代目前尚未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受让方印纪时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印纪时代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拥有的公司权益保持不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该事项不会对本公司构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肖文革与印纪时代关于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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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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