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1-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01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7年1月24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23日~1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下午3:00至2017年1月2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总体方案

  (2)交易对方

  (3)标的资产

  (4)交易方式

  (5)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6)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7)标的资产交割安排

  (8)债权债务的处理

  (9)员工安置方案

  3、《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借壳上市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涉及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

  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0、《<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2017年1月6日、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2︰2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1

  2、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徐慜婧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80328621

  传真:0591-88089227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02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01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15-244号公告)。

  截至2017年1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2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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