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1-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0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一次董事会通知于2017年1月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1月16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董事肖会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授权李良甫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洪欣先生主持。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洪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选王洪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王洪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江红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杨江红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杨江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聘任肖军先生为副总经理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丁永众先生为副总经理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潘玉英女士为副总经理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聘任李芸华女士为副总经理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聘任李新扬先生为副总经理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聘任胡晓东先生为财务总监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聘任王雅玲女士为总工程师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潘玉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长王洪欣先生提名,聘任潘玉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潘玉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潘玉英女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号码:0991-8751690

  电子邮箱:panyuying1111@163.com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7人)

  (1)选举王洪欣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王子镐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李季鹏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选举王培荣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选举肖会明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选举杨江红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计委员会(3人)

  (1)选举赵成斌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王新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李季鹏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委员会(5人)

  (1)选举王子镐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王新华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吴杰江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李良甫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选举梁斌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1)选举王新华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赵成斌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吴杰江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1、选举王洪欣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赵成斌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王子镐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王新华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费翔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费翔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费翔女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号码:0991-8751690

  电子邮箱:feixiang_01@163.com

  八、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刘丽霞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刘丽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九、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王培荣、梁斌、李良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7年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通过票据质押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拟通过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不超过4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十七、会议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投资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培荣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7年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投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购买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实物资产的议案;

  根据《关于建设阿拉尔30万吨粘胶纤维相关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协议,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在完成重组后将购买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年产8万吨粘胶纤维、10万吨棉浆粕生产线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生产线机器设备设施和土地、房屋构筑物等),上述资产以资产买卖方式形成“资产包”统一进入阿拉尔富丽达,上述资产在阿拉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授权经营层按照交易总价款不超过11.7亿元进行摘牌,若挂牌价格超过上述价格则放弃摘牌。

  十九、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7年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王洪欣先生简历

  王洪欣先生,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2001年12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1月至2013年9月任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04年1月至2009年6月兼任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8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9年8月至2009年10月兼任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7月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兼任新疆中泰物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2月至今任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洪欣先生持有公司136,200股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江红女士简历

  杨江红女士,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92年10月至2001年1月历任新疆化工供销总公司销售公司业务员、副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04年5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二部部长;2004年6月至2007年1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2007年1月至2008年10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总公司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泰化学物流总公司总经理;2009年9月起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2年7月兼任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4年3月兼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兼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2月至今兼任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江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肖军先生,1969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2003年11月至2006年2月历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保部副部长、部长;2005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6年2月至2008年2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米东工业园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3年7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08年2月至2011年9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保部部长、安全总监;2011年12月至今任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肖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丁永众先生,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1993年8月至2001年4月任新疆化工供销公司科员,副科长;2001年4月至2008年1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二部部长;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任新疆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2年5月任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丁永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潘玉英女士,198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2009年3月至2013年7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1月2010年7月历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12月至2013年7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股权)管理部部长;2014年3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至今任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潘玉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芸华女士,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1997年9月至2001年3月任原新疆氯碱厂供应科采购员;2001年3月至2004年9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销售员;2004年9月至2008年1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部长;2008年1月至2008年3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2008年3月2010年3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事业部调度中心主任;2010年3月至2010年7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规划设计院副院长;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事业部副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部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

  李芸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新扬先生,1967年出生,硕士学历。1982年5月至1986年8月任新疆哈巴河县粮食局科员;1989年5月至1994年1月任新疆哈巴河县粮食局车间主任;1994年2月至2002年10月任新疆哈巴河县粮食局副局长;2002年10月至2005年9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销售处处长;2005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物流处处长兼销售处处长;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事业部大宗原材料部长;2010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供应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供销事业部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新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胡晓东先生,1972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经济师职称。1997年9月至2011年3月任新疆天山塑料厂出纳、会计;2001年3月至2005年11月任新疆天山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计、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05年11月至2007年8月任新疆天塑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07年9月至2007年10月任新疆熙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9年1月至2009年10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财务主管;2009年10月至2013年2月任阜康市博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新疆中泰昆玉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年5月至2013年11月兼任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5月至今任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职工董事;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上海中泰多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新疆中泰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北京中泰齐力国际科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部长;2015年8月至今任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任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任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胡晓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雅玲女士,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至2001年任原新疆氯碱厂树脂车间技术员;2001年至2002年任原新疆氯碱厂技术中心副主任;2002年至2005年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厂副厂长;2005年至2007年任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树脂分厂厂长;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华泰项目部项目经理;2009年12月至2010年9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任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2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3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15年3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王雅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

  潘玉英女士,198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2009年3月至2013年7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1月2010年7月历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12月至2013年7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股权)管理部部长;2014年3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至今任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潘玉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费翔女士,198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助理会计师。2004年至今在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2013年2月至2013年11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2013年7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1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

  费翔女士于2010年12月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费翔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刘丽霞女士,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1999年8月至2003年9月在新疆沙雅监狱财务科从事出纳及会计工作;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在新疆财经学院脱产学习注册会计师有关课程(于2006年全科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2004年9月至2010年12月在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分所从事审计工作,担任项目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在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担任审计主管;2012年1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刘丽霞女士从事会计、审计工作10余年,具有丰富的相关从业经验。刘丽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0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一次监事会于2017年1月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1月16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由尚晓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尚晓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尚晓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尚晓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尚晓克、谭顺龙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7年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投资的议案。(关联监事李娇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17年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投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尚晓克先生简历

  尚晓克先生,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95年9月至1998年1月在新疆氯碱厂氯产品车间工作;1998年1月至2007年2月历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2007年2月至2013年7月历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办副高级经济师、总经办副主任兼党委办副主任、总经办主任;2013年7月至2015年8月历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办主任兼政策研究室主任、行政办公室主任;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任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任新疆新冶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任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尚晓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08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向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7年全面预算及融资计划,为保障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在不影响中泰集团自身经营的情况下,拟向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为中泰集团取得融资资金的利率,财务资助的期限、种类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1月16日,公司召开六届一次董事会,在关联董事王洪欣、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王培荣、梁斌、李良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2016年公司与中泰集团共发生交易167,789.81万元(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果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94,437.199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2016年9月30日,中泰集团(合并)资产总额为5,103,792.41万元,负债总额为3,619,125.55万元,净资产为1,484,666.86万元, 2016年1-9月营业收入1,684,961.74万元,净利润72,185.00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1.08%的股份,公司董事长王洪欣先生担任中泰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泰集团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为中泰集团取得融资资金的利率,财务资助的期限、种类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状况改善贷款期限结构,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同时,以采取包括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在内的多种方式融资,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及资金利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的利率为中泰集团取得融资资金的利率,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财务资助的利率为中泰集团取得融资资金的利率,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六届一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了六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0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治理,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经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一)管理部室(7个)

  党政办公室;企管人事部;审计部;证券投资部;财务资产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

  (二)运营公司(4个),非法人单位、非分支机构

  销售总公司;铁路运输总公司;供应链经营总公司;纺织工业总公司。

  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1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六届一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2月8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7日15:00至2017年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25日(星期三)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1月25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关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通过票据质押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6、审议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六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2月6日上午9:30至下午19:0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830026,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潘玉英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对于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同一议案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7日15:00至2017年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7-010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

  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投资概述

  (一)事项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具备年产153万吨聚氯乙烯树脂(PVC)、110万吨离子膜烧碱、36万吨粘胶纤维、180万锭纺纱的生产能力,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在新疆区域90万吨粘胶纤维的布局,加大烧碱在疆内的销售规模,做大做强公司粘胶纤维板块,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拟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富丽达”)增资,开展22万吨的粘胶纤维扩建项目,完成公司在南疆地区70万吨粘胶纤维的布局。

  经公司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16年4月12日公司与国家级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丽达”)签署《关于建设阿拉尔30万吨粘胶纤维相关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约定由新疆富丽达与浙江富丽达、新农开发全资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化纤”)、杭州融腾投资有限公司、阿拉尔市萧余众鑫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增资阿拉尔富丽达,其中新疆富丽达持股40%,为第一大股东。

  阿拉尔富丽达的股东浙江富丽达目前持有本公司203,870,256 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9.50%,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董事王培荣先生是杭州融腾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本公司监事李娇女士是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本次交易的关联监事。本次向阿拉尔富丽达增资为关联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1、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218国道东侧、库塔干渠北侧

  注册资本:237,851.799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培荣

  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及技术开发,配套热、电、水的技术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1,253,496.17万元,负债总额804,291.26万元,所有者权益449,204.91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12,997.78万元,净利润43,024.60万元(未经审计)。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2、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第二农垦场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戚建尔

  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差别化粘胶纤维、功能化粘胶纤维及元明粉(限制类产品除外)的生产;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759,745.79万元,负债总额529,323.43万元,所有者权益230,422.36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0,496.86万元,净利润为4,732.56万元(未经审计)。

  浙江富丽达目前持有本公司203,870,256 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9.50%,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浙江富丽达股权结构如下:

  ■

  3、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玉阿新公路44公里处,西支渠以西

  注册资本:49,198.6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振忠

  主营业务:棉浆粕、粘胶短丝、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的收购、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128,125.88万元,负债总额140,017.84万元,所有者权益-11,891.96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2,055.84万元,净利润为-5,750.96万元(未经审计)。

  新农化纤为新农开发全资子公司,新农开发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杭州融腾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融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萧山区金城路185号商会大厦A座24层

  注册资本:60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亚清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1,374.48万元,负债总额0.03万元,所有者权益1,374.45万元,净利润为-54.77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董事王培荣先生是杭州融腾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

  杭州融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5、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尼尔镇

  注册资本:19,348.42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娇

  主营业务:货物运输、籽棉加工、纺纱销售,浆粕、棉短绒加工销售,籽棉收购、皮棉销售,余热发电,农业种植、牲畜养殖。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114,423.99万元,负债总额76,936.59万元,所有者权益37,487.40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838.15万元,净利润为87.90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监事李娇女士任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本次交易的关联监事。

  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6、阿拉尔市萧余众鑫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拉尔市萧余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二号工业园纬二路东755号新农棉浆公司2#办公楼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明龙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纺织业项目管理。

  截止目前,阿拉尔市萧余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暂未经营。

  阿拉尔市萧余众鑫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17年1月16日召开六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投资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投资的全部手续,包括签订协议等一切事宜。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培荣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2号工业园纬二路东755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培荣

  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电力供应,蒸汽生产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6,056.43万元,负债总额4,056.43万元,所有者权益2,000.00万元(未经审计)。

  目前股权结构为:

  ■

  四、阿拉尔富丽达增资扩股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投资框架协议,各方共同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评估机构,以201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阿拉尔富丽达进行了审计、评估,依据审计、评估结果,经股东各方协商确认,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确定为:

  (一)审计、评估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6] 01740428号),截止2016年3月31日,阿拉尔富丽达资产总额19,944,032.13元,负债-55,967.87元,净资产20,000,000元。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6]第917号),截止2016年3月31日,阿拉尔富丽达评估值为20,002,800元。

  (二)本次重组方案

  根据评估报告,经各方协商,参照阿拉尔富丽达评估值为基准,按1:1的比例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扩股,阿拉尔富丽达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其中: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将以现金24,000万元向阿拉尔富丽达投资增资,增资完成后占阿拉尔富丽达注册资本的40%。

  2、浙江富丽达不参与本次增资,将其现持有阿拉尔富丽达14,000万元股权中的8,000万元未出资部分转让至杭州融腾投资有限公司,由杭州融腾投资有限公司履行8,000万元后续出资义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富丽达持有阿拉尔富丽达10%的股权。

  3、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增资6,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占注册资本的10%。

  4、杭州融腾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3,000万元,股权受让及增资完成后占注册资本的25%。

  5、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增资6,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占注册资本的10%。

  6、阿拉尔市萧余众鑫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占注册资本的5%。

  增资完成后,阿拉尔富丽达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0万元,阿拉尔富丽达为新疆富丽达控股子公司,由新疆富丽达合并报表,本次增资资金主要用于阿拉尔富丽达收购新农化纤现有的8万吨粘胶纤维和10万吨棉浆粕装置的资产转让款和开展2万吨粘胶纤维技改和20万吨粘胶纤维新建项目的建设工作。

  本次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完成后,阿拉尔富丽达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阿拉尔富丽达的股东浙江富丽达目前持有本公司203,870,256 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9.50%,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董事王培荣先生是杭州融腾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本次向阿拉尔富达增资为关联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农化纤现有的8万吨粘胶纤维和10万吨棉浆粕装置及配套的有效经营性资产,经评估后按法定程序通过资产买卖方式形成“资产包”,通过挂牌转让方式统一进入阿拉尔富丽达。

  五、增资暨关联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巩固公司氯碱—粘胶纤维—纺纱一体化产业链,公司积极利用新疆的资源、能源和产业政策优势,通过并购重组和改扩建实现疆内90万吨粘胶纤维的布局,实现公司大部分烧碱产品的就地销售,节约生产成本及销售运输费用,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标的公司通过本次投资及后续改扩建项目,公司将完成在南疆地区70万吨粘胶纤维的布局。

  (二)投资的风险

  鉴于公司经营其盈利水平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其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与本公司预期的经营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存在短期内无法获利甚至存在投资损失的可能。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泰化学下属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协议中约定的定价方式及交易方式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六届一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了六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投资的议案》,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增资,进一步加快公司在新疆区域90万吨粘胶纤维的布局,加大烧碱在疆内的销售规模,做大做强公司粘胶纤维板块。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参照评估值为基准进行增资扩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5、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6、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融腾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市萧余众鑫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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