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17-01-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年7月28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了由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2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鑫众 29 号资管计划")的次级份额,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于 2017 年 1 月 15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2016年1月15日,鑫众 29 号资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7.8884元/股,购买数量6,838,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鑫众 29号资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2016年1月16日至 2017年1月15日。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于2015 年 11 月 27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2016年10月25日公司非公开股票发行上市64,546,648股,公司总股本由429,500,000变更为494,046,648股。

  截止本公告日,鑫众 29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838,76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8%。

  二、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兴证资管鑫众 2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员工的意愿和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即2015年10月12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鑫众29号资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该集合计划可提前终止,届时受托资产根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约定进行处理。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7日

本版导读

2017-01-1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