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1-18 来源: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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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和原则

  2.1 申购与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含第五年)场内份额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可上市交易。场外份额每年定期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业务,此开放日为受限开放日,受限开放日为每个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的前一个工作日,赎回预约期为受限开放日的前四个工作日。

  2017年2月3日为本基金受限开放日,销售机构(仅场外)赎回预约期为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1月26日。

  投资者在受限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 申购与赎回的办理原则

  (1)“未知价”原则,在本次预约赎回期和受限开放日,场外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受限开放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整个赎回预约期内和受限开放日收到的基金赎回与受限开放日收到的申购申请于受限开放日按照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统一进行确认;本次场外份额受限开放出现部分确认的情况时,遵循“按比例确认原则”,即按照“受限开放日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与“赎回预约期和受限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预确认比例,按照该比例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在受限开放日结束后,本基金需保持基金总份额基本不变。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场外申购基金,每个交易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的最低申购限额为1,000元。本基金存续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申购金额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含第五年)场外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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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本基金场内份额不开放本次受限开放日的申购。

  3.4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剩余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含第五年)场外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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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本基金场内份额不开放本次预约赎回和受限开放日的赎回。

  4.4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日以上(含)且少于9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日以上(含)且少于18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180日以上(含)的投资者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2)在场外认购、场外申购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以份额实际持有年限为准;在场内认购、场内申购以及场内买入,并转托管至场外赎回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期限自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之日起开始计算。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赎回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2号通港大厦812-818室

  电话:010-83369933

  传真:010-52601225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www.jtamc.com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金牛理财网)、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京东金融-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预约赎回、申购、赎回事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风险提示

  7.1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含第五年)仅对场外份额每年受限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业务,此开放日为受限开放日,受限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可采取部分确认的方式确保本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后总份额基本保持不变。

  在本次受限开放日,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需遵循如下规定:

  (1)“赎回预约期与受限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大于“受限开放日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则对申购的有效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同时将按照“赎回申请份额”和“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基本相等的原则对所有有效的赎回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

  (2)“赎回预约期与受限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小于“受限开放日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则对赎回的有效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同时将按照“赎回申请份额”和“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基本相等的原则对所有有效的申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

  (3)“赎回预约期与受限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等于“受限开放日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则对申购和赎回的有效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本次场外份额受限开放出现部分确认的情况时,遵循“按比例确认原则”,即按照“受限开放日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与“赎回预约期和受限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预确认比例,按照该比例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

  由于本基金受限开放申购、赎回规则的设置,可能导致投资者在受限开放日结束时,出现无法完全赎回或完全无法赎回,无法完全申购或完全无法申购的情况,提请投资者注意出现相关情况的风险。

  7.2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7.3 本基金采用事件驱动的投资策略,可能会参与股票的非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参与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投资需采用证监会规定的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故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

  7.4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除了受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折溢价交易的情形。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折溢价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8.1 本基金首次受限开放日为2017年2月3日,即在该开放日内接受办理本基金场外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17年2月3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场外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受限开放日。

  8.2 本基金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1月26日赎回预约期间,场外销售机构可以受理赎回申请的预约,但所有赎回申请均在受限开放日即2017年2月3日进行受理。

  8.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办理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tamc.com)或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28-0606)或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8.4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8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

  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283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16年12月26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7年1月18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时间延长至2017年2月17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6年12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九泰锐诚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tamc.com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8日

  

  关于增加奕丰金融服务(深圳)

  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丰金融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1月18日起奕丰金融公司开始办理我公司旗下的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305)、九泰久盛量化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897)、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2453;C类:002454)、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A类:001842;B类:001843)的销售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可通过奕丰金融公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定投、转换、申购、赎回等业务。关于基金的具体信息可参见《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如有变化则以奕丰金融公司公告为准。

  一、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7年1月18日起,在不免收申购费用的情况下,投资者通过奕丰金融公司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奕丰金融公司活动为准。

  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我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重要提示

  1.具体业务办理敬请投资者留意我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情况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各销售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下限以我公司及奕丰金融公司的业务规则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站:www.ifastps.com.cn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

  网站:www.jtamc.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临时公告等资料,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8日

本版导读

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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