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

2017-01-18 来源: 作者:王国华

  【经济钩沉】

  若顺着链条捋上去,皇帝就是最大的侵占犯和贪污犯。

  王国华

  

  清御史姚元之曾听一个老兵讲,嘉庆二年十月二十一日,乾清宫失火,他在殿屋上救火,初见白烟一缕,从殿脊升腾而起,直上云霄,烟中出现一峨冠博带之人,高不过尺许,愈上愈小,呲啦一声,化为黑烟而散。接着,或现女子身,或现道士身,或现书生身,或现盔甲身。高者尺许,短者数寸,不一而足,纷纷从火中跃出。他们是谁?老兵解释说,他们都是珠宝精。宫中所藏珠宝甚多,日久成精,大火一烧,皆现形逃走了。

  听上去玄玄乎乎的。也许是老兵眼花了,也许是真的吧?反正没人见过,且一笑了之。但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一书中提及,辛亥革命后,溥仪仍居留在“内廷”。l923年6月26日夜间,西宫敬胜斋突然发生火灾,烧毁建福宫花园范围内一大片建筑,所陈设和贮存的文物统统烧毁无存。溥仪认为,这是有偷盗行为的太监们为了掩盖罪行而故意放的火。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嘉庆二年的那次大火之后,很多珠宝也不见了踪影。“珠宝精现形逃走”倒是个很好的说辞,反正当时迷信成风,这种解释易让人信服,趁火打劫者便可顺利躲过追查了。

  明清一代,皇宫中曾多次失火,损失巨大。嘉庆二年的那次火灾中,《永乐大典》正本全被焚毁,包括经、史、子、集、道经、释藏、工农技艺等,共二万二千八百七十七卷,一万一千零九十五册。至于明朝永乐、嘉靖年间的大火,房屋、梁木、宫藏字画、珠宝,焚毁无算。皇帝虽然也表示“震惊”,甚至杀了几个“小爬虫”以示惩戒,但并没真正感到肉疼、肝儿疼、心疼,反正烧了以后还可以再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自然,皇帝自己不能掏腰包的,他让下属掏。嘉靖朝大火后,皇帝下令:“议准户、兵、工三部各予处银三十万两,以备兴作。差御史四员,查解节年拖欠工部料银;仍准开例行各抚、 按取赃罚款及缺官柴薪解用;决敕两京料道官清查各监、局、库、厂,收贮各省年例物料解用。”下属的钱从哪儿来?自然是更下面的下属。一层层派下来,最终全落到了普通老百姓头上。更重要的是,他们并非单纯地“转嫁”,在转嫁过程中,还要层层扒皮。皇帝要一两银子,从老百姓那里收取的,没准儿超过十两。刑部主事董传策弹劾严嵩在“灾后重建过程”中舞弊:“……侍郎刘伯跃以采木行部,擅敛民财及郡县赃罪,辇输嵩家,前后不绝。其他有司破冒攘兑欠,入献于嵩者更不可数计。嵩家私藏,富于公帑……”这是大家看到的。看不到的呢?肯定更多了。

  所以,太监有意纵火(或借失火之机)盗宝,简直就不值一提。最大的肥肉在“灾后重建”上。这是另一种形式的“趁火打劫”。皇帝明知有人会借机发财,并三令五申严查舞弊,最终也不过是做做样子。若顺着链条捋上去,皇帝就是最大的侵占犯和贪污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想拿谁的就拿谁的,岂能摘得干净?大家都装糊涂吧。

  (作者系深圳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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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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