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7-02-1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向中国证监会发行部申报了《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28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用于"云锦奢侈品牌建设项目"及"高端定制、O2O及供应链协同信息化平台项目"。2016年6月7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6年7月19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年8月12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

  公司于2016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Teenie Weenie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申请中止审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后经与保荐机构反复沟通、审慎研究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向中国证监会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2017年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7】23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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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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