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017年5月1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协议编号为3560920000000637的《兴业银行"金雪球"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根据协议,公司以人民币4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金雪球"2017年第15期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2017年第15期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基本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投资领域:第一类,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投资比例为10-100%;第二类,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混合资本债等银行间及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投资比例为10-100%;第三类,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基金专户及上述资产的收益权,符合兴业银行规定的风险可控的其他各类交易性融资产品等其他金融资产及组合,投资比例为0-70%
4、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40000万元人民币
5、本金及理财收益:保本,收益浮动
6、期限: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11月8日,合计180日
7、兑付日:2017年11月8日
8、预期年化收益率:4.50%
三、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公司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存在的风险
(1)尽管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防范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现金流的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委托理财将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金额
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45060万元(包括本次40000万元)。
六、报备文件
《兴业银行"金雪球"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