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6-2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7-04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23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向各位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及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俞培俤、俞锦、俞丽、俞凯、冷文斌、郑国强等六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马洪、卢世华、陈玲等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所提名非独立董事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全体董事在换届选举完成前仍将履行董事职务,直至公司第七届全体董事由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同时向交易所办理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及审核。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

  二、审议通过《修订<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7-04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原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建造、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公共基础设施开发与建设,建筑装饰安装工程,生产、加工、销售生物制品、农药及中间体、药品原料及制剂、保健品、新型建材、包装材料、现代通讯信息新材料及相关器件;上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或国家专项管理的,应凭证经营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报批)。

  拟修订为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建造、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公共基础设施开发与建设;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生产、加工、销售生物制品、农药及中间体、药品原料及制剂、保健品、新型建材、包装材料、现代通讯信息新材料及相关器件,以及上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或国家专项管理的,应凭证经营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报批)。

  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拟增加《公司章程》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一条:除非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又可以被称为董事局,董事长又可以被称为董事局主席,副董事长又可以被称为董事局副主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等制度中涉及相关称谓同上。

  三、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修订<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四、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修订<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五、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即2015年8月7日起至2017年8月7日届满。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决议后,存续期可展期。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8,631,73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1.16%,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基于公司良好的发展前景,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对公司加之的一致认可,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后为无固定期限,展期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仍为28,631,738股,认购“宏信证券大名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份额仍为172,610,000份,其中员工持有份额77,570,000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持有份额95,040,000份,且展期后俞培俤先生继续不享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收益。同时,展期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优先资金已经全部赎回退出。

  六、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7-046号《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培俤:男,1959年出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世界华人华侨(亚洲)青年总商会会长、香港福建社团联会荣誉会长、中国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州市侨联副主席、福州市企业家联会常务副会长、福州市慈善总会荣誉会长、香港乐群慈善基金会首届理事会主席、香港福州社团联会创会会长、首届主席等社会职务。俞培俤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及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21,454万股。俞培俤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相关规定,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俞锦:男,1983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EMBA。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名城(永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长乐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俞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俞锦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相关规定,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俞丽:女,1985年出生,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控股股东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董事、名城地产(福清)有限公司董事、福清顺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审计师,KPMG Hong Kong 审计师。俞丽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人,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20,015万股,持有公司B股股份4,769万股。俞丽女士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相关规定,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俞凯:男,1986年出生,毕业于皇家霍洛威大学(Royal Holloway University of London)。现任控股股东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董事、名城地产(兰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名城地产(福清)有限公司董事、名城(福清)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福清顺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福建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福建省海外联谊会香港青年会常务董事、世界福建青年联会副会长、香港各界青少年活动委员会名誉主席、甘肃省福清商会名誉会长等社会职务。俞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5,000万股。俞凯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相关规定,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冷文斌:男,1968年出生,东北林业大学,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中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福建顺隆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兰州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南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东建地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俄罗斯华富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江西云山企业集团财务经理。冷文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冷文斌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相关规定,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郑国强: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控股子公司上海印派森园林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程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兰州新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高级审计员、高级项目经理、财务审计技术支持部成员和管理咨询与税收筹划部门成员,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郑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国强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相关规定,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洪:男,1962年出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九三学社社员。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院长,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系副系主任、法学系副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马洪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相关规定,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卢世华:男,195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福建省财政厅副处长、处长、副巡视员,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卢世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相关规定,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陈玲:女,1963年出生,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政金融系教授、博士。现任福建省经济学会副秘书长、福建省证券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委员;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玲女士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相关规定,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7-04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23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经向各位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文贵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核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表决。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第七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其中职工监事一名。现经本届监事会提名及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王文贵、梁婧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一名,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第六届监事在换届选举完成前仍将履行监事职务,直至第七届全体监事由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26日

  监事候选人历:

  王文贵:男,1941年2月出生,毕业于福州大学化学化工系无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福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会长。曾任福州市化工局局长,党委书记,福州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福州市政协主席,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王文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文贵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监事任职相关规定,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梁婧:女,1982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基金从业资格。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助理兼法务部总监,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董事、名城地产(福清)有限公司董事、福清顺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兰州新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名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中程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印派森园林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梁婧女士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监事任职相关规定,无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7-045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新能源领域相关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逐条表决。

  修订条款对照:

  ■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7-046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三湘大厦一楼会议室(上海市中山西路1243号,可乘公交48、72、73、113、149、320、748、754、776、808、938至虹桥路长顺路站)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12日

  至2017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全部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已在上述议案中充分披露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处罚和惩戒等。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7-043号《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4号《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1)

  (二)登记地点和时间

  请符合登记条件的股东,于2017年7月12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前到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上海三湘大厦会议室门口)登记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联系人:迟志强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会议不发礼品、有价证券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9名,董事候选人有9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9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本版导读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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