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昌塞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宜春市人民医院
签署《检验试剂集中配送及服务合同书》的公告

2017-06-2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2017年6月23日,南昌塞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塞力斯")与宜春市人民医院签署《检验试剂集中配送及服务合同书》,合同的供货期限为十年。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塞力斯本次签署的《检验试剂集中配送及服务合同书》为重大日常经营合同,审议程序符合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南昌塞力斯为宜春市人民医院提供检验试剂及耗材集中采购及供应。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宜春市人民医院资质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江西省设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

  医院设南北两个院区。南院区开放床位1510张,年门急诊达43万人次。北院区投入使用后两院区开放床位共计1885张。

  三、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宜春市人民医院

  乙方:南昌塞力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一)合同期限:本检验试剂集中配送及服务合同有效期为拾年。合作期限以双方合同签订生效起开始计算。

  (二)结算期限:账期伍个月。

  (三) 双方承诺

  1、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在合作期内。如甲方检验科业务发展需要,在政府政策允许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甲方承诺按照约定与乙方开展合作项目,若甲方违反约定使用非乙方提供的试剂、耗材的,甲方应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乙方可得利益、资金占用费等。

  (4)甲方收到货物以后做好货物入库,仓储工作。

  2、乙方承诺

  (1)乙方承诺如果政府组织集中招标采购,所供试剂必须入围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采购试剂。

  (2)乙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期限提供服务及试剂、耗材,若乙方超过约定期限而影响了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应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承诺提供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的产品,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及时更换,且乙方应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承诺按照约定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若乙方提供不及时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乙方应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与甲方签署《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乙方如有违反,经查实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合同解除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解除,若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因国家政策变动,甲乙双方需无条件执行国家政策。因国家政策禁止此合同内容,甲乙双方无条件终止此合同。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司法诉讼解决。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南昌塞力斯与宜春市人民医院签署合同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江西省医检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增强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该项目的实施进度,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宜春市人民医院是系一家公立三级甲等医院,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

  特此公告。

  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本版导读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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