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6-2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5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保隆”)

  ● 增资金额:公司以募集资金17,980万元向安徽保隆增资,增资完成后安徽保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于“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和“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车结构件产业化项目”。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2017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4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2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633,600.00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7,169,811.32元后的余款622,463,788.68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第0003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上述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自筹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偿还前期银行贷款。

  三、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和“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车结构件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保隆”),项目投资合计为17,98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17,980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7,980万元对安徽保隆增资,前述增资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本次增资款全部计入安徽保隆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安徽保隆的注册资本由10,100万元增加至28,08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保隆获得上述增资后,将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和“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车结构件产业化项目”,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6,445.68万元,净资产为29,476.18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7,818.15万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安徽保隆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徽保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182743784229和34050175640800000277。公司、安徽保隆已分别与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保隆”)增资17,98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和“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车结构件产业化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情形。安徽保隆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安徽保隆获得上述增资后,将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和“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车结构件产业化项目”,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宜。

  2、监事会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安徽保隆增资用于“排气系统管件扩能项目”和“基于内高压成型技术的汽车结构件产业化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98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保隆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

  2、《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主要选择购买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存款类产品。

  ● 投资决议有效期:投资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4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2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633,600.00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7,169,811.32元后的余款622,463,788.68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第0003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主要选择购买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存款类产品。

  3、投资决议有效期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实施方式

  以上事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2、监事会专项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9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2、《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7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7年6月22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207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7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寿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223.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其他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17,980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保隆”)进行增资,前述增资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4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6,223.90万元。

  ● 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4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2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633,600.00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47,169,811.32元后的余款622,463,788.68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8万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第0003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上述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自筹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偿还前期银行贷款。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其他发行费用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含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发行费用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公司(含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额为6,223.90万元,具体项目投资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其他发行费用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223.9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其他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本次置换事项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223.90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其他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2017年6月2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及其他发行费用自筹资金6,223.90万元。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含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 保隆科技编制的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保隆科技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6,223.90万元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其他发行费用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16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7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223.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其他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17,980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保隆”)进行增资,前述增资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保隆因业务需要对经营范围的变更。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6日

本版导读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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