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7-0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8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现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实现战略转型升级,完成战略布局,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屺亭街道荆邑北路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雅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电子”)。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拟设立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1、出资方式

  雅克科技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

  2、拟设立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雅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场所: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屺亭街道荆邑北路

  经营范围:电子材料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

  上述事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信息为准。

  主要投资人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雅克科技为唯一投资人,持股比例100%。

  三、设立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

  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公司将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半导体领域)、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需求,结合自身已有和在研产品在这些领域的应用,同时叠加外延式并购,打造特定领域新材料综合产品链。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实现战略转型升级,完成战略布局,公司拟设立雅克电子。

  2、存在的风险

  上述设立子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本次投资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但仍存在市场、管理、运营等风险。公司将把已有的包括生产运营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较为科学有效的各项管理控制制度推行、落实到该子公司,促使其顺畅运营。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若未来该子公司能顺利运营,将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4、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项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6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拟收购与电子材料行业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相关的标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雅克科技,股票代码:002409)已于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2017年4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经公司确认,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起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3日、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8日、2017年6月15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公告编号:2017-028;公告编号:2017-029)。

  2017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推进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6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进一步推进本次重组相关事宜,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及有关事前审批申请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度,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7年7月2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为继续推动本次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规定,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并预计在2017年10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下一步,公司将会同本次重组的有关各方继续全力推动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本次重组所需的决策、审批程序等,确保本次重组顺利实施。

  二、本次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标的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先科”)83.61%的股权及成都科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特”)90%的股权。江苏先科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信息化学品制造子类,主要经营范围为:半导体材料的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用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科美特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经营范围为:六氟化硫和四氟化碳的研发、生产、提纯与销售。

  (二)交易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苏先科83.61%的股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科美特90%的股权。因江苏先科股东之一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排除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或/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书》,就本次交易达成初步意向。具体内容如下:

  与江苏先科相关交易对方签署的意向书:

  出售方: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江苏氿渡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曼睩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农银(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夷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购买方: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股份或/及支付现金购买意向

  现各方达成初步购买意向,同意为此项交易展开前期工作。各方同意,将依据诚信及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本意向书的基础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发行股份或/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

  2、保密

  各方同意,未经其他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项交易向任何各方以外的他方透露(聘用的专业顾问除外)。如一方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而作出披露,需要提前告知另一方并协商披露方式。

  如因任何一方未能履行保密义务,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条规定不因本意向书因任何原因终止或失效。

  3、终止及索赔

  若各方最终未能就此项交易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则本意向书自各方最终确认终止此次意向谈判之日起被视为终止,且各方互相不对对方承担任何的赔偿义务。第二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条款影响。

  4、生效及其他

  (1)各方签署本意向书,系各方对本意向书项下发行股份或/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并不代表各方就此项交易达成的任何正式交易文件。除第二条关于保密的约定以及本条第(2)和(3)关于适用法律以及争议解决的 规定以外,本意向书的其他条款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排除冲突法规则的适用。

  (3)各方同意,各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意向书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如在任何一方向其他各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的六十(60)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该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可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可通过向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作为判决备案而强制执行,或者可以向该类法院申请协助执行仲裁裁决,视具体情形而定。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全面履行本协议。

  与科美特相关交易对方签署的意向书:

  出售方:赖明贵

  购买方: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股份或/及支付现金购买意向

  现各方达成初步购买意向,同意为此项交易展开前期工作。各方同意,将依据诚信及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本意向书的基础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发行股份或/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

  2、保密

  各方同意,未经其他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项交易及谈判和履约中所获知的对方及标的公司的商业、技术机密和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信息向任何各方以外的他方透露(聘用的有关中介机构除外)。如一方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而作出披露,需要提前告知另一方并协商披露方式。且各方需将该等保密义务通知其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并促使中介机构按照本条约定遵守该等保密义务。

  3、终止及索赔

  若各方最终未能在2017年10月1日之前就此项交易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则本意向书被视为终止,且各方互相不对对方承担任何的赔偿义务及违约责任。第二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条款影响。

  4、生效及其他

  (1)各方签署本意向书,系各方对本意向书项下发行股份或/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并不代表各方就此项交易达成的任何正式交易文件。除第二条关于保密的约定以及本条第(2)和(3)关于适用法律以及争议解决的 规定以外,本意向书的其他条款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排除冲突法规则的适用。

  (3)各方同意,各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意向书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如在任何一方向其他各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的六十(60)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出售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全面履行本协议。

  (4)各方同意本意向书项下的任何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 协议予以约定。

  (四)本次交易的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不需要有权部门的事前审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审批,并经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停牌期间相关工作进展

  公司原拟聘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但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一)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三)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一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公司以自有资金2亿元参与设立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瑞联”)的二期产业并购基金,并且华泰瑞联的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泰瑞联、华泰联合均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孙)公司,为保证财务顾问的独立性,且鉴于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拟与金融机构进行全方面、多层次的战略合作,经友好协商,公司拟聘请东兴证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已经聘请了东兴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以及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本次重组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备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司将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本议案如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并预计在2017年10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下一步,公司将会同本次重组的有关各方继续全力推动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与交易方就本次交易的方案达成一致,及时履行本次重组所需的决策、审批程序等,推进本次重组顺利实施。

  五、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东兴证券认为:上市公司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具有真实性。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但考虑到本次交易的复杂性,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东兴证券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于承诺期限内尽快复牌,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后申请复牌。

  六、公司承诺事项

  若股东大会没有审议通过公司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及相关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在2017年10月2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对拟收购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对重组方案进行协商、论证。

  停牌期间,公司及重组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七、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7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7月5日在江苏省宜兴经济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特约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88号,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2017-036)。

  上述议案为特别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 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7月12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7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政编码:214203。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510-87126509;传真:0510-87126509

  3、联系人:吴永春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9”,投票简称为“雅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的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

  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5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6月2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17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进行梳理及核查的工作量较大,相关事项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无法在原预计不晚于2017年7月23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但公司与交易对方均有意向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交易,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待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6个月,并预计不晚于2017年10月23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详见2017年7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屺亭街道荆邑北路设立江苏雅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电子”),办理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雅克电子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授权雅克电子在其章程相关权限范围内处理设立子公司等对外投资事项。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37)详见2017年7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本版导读

2017-07-0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