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7-024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于2017年7月7日(周五)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志斌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王志斌先生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的申请。
会议对王志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开拓进取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赛志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预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合格,会议选举赛志毅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会议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选举赛志毅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志斌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总经理王志斌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申请。
会议对王志斌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开拓进取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其为推动公司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赛志毅先生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会议决定,聘任赛志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聘任赛志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正甫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会议决定,聘任孙正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聘任孙正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张世春先生辞去公司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职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张世春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职务的申请。
会议对张世春先生在担任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其为公司降本增效、完善法律制度、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等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张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震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
会议对张震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其为完善公司治理、创新资本运作、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云泉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查合格,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会议决定,聘任王云泉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聘任王云泉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高速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28)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7-025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7日,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志斌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和《关于王志斌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会议同意王志斌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的申请。会议对王志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开拓进取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其为推动公司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赛志毅先生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会议决定,聘任赛志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聘任赛志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附件:赛志毅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8日
附件:
赛志毅先生简历
赛志毅,男,1969年6月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赛志毅先生于1992年1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工商银行威海分行营业部会计、技改信贷部办事员、信托代办处业务部主任;1995年11月至1996年2月,任威海市华澳铝塑门窗有限公司副厂长;1996年2月至2009年10月,先后任工商银行威海市分行副科级干部、威海市城市合作银行信贷部主任、威海市商业银行石岛支行行长、威海市商业银行顺通支行行长、威海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济南分行行长;2009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山东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7年6月,任威海市商业银行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7-026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7日,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正甫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会议决定,聘任孙正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聘任孙正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附件:孙正甫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8日
附件:
孙正甫先生简历
孙正甫,男,1966年8月出生,工学学士,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孙正甫先生于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淄博市公路局工程处技术员、淄博市济青办技术员、监理员、助工;1993年12月至1999年11月,先后任济青高管局淄博管理处养护科科员、助工、科长、养护工区主任、支部书记;1999年11月至2001年4月,任山东基建济青高速淄博管理处基建养护科科长、支部书记;2001年4月至2007年12月,先后任山东基建济青高速淄博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党总支书记;2007年12月至2010年9月,任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经理、党总支副书记;2010年9月至2013年3月,先后任山东高速云南锁蒙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指挥部总指挥长、山东高速云南锁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副书记;2013年3月至2017年5月,任山东高速云南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7-02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7日,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张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会议同意,张震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会议对张震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其为完善公司治理、创新资本运作、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云泉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查合格,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会议决定,聘任王云泉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聘任王云泉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王云泉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邮编:250101
电话:0531-89260052
传真:0531-89260050
邮箱:sdhs@sdecl.com.cn
附件:王云泉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8日
附件:
王云泉先生简历
王云泉,男,1969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连续6年当选“新财富”金牌董事会秘书,入选名人堂。
王云泉先生现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云泉先生2006年12月至今,先后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5年6月,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秘书;2009年6月至2015年8月,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11年1月至今,先后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9月至今,兼任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17-028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24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十二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4日
至2017年7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以及沪股通业务,请相关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投票。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2017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 2017年7月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 30~16:00 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 5006 号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郝昱先生
联系电话:0531-89260052 传真:0531-89260050
会议材料登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便查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山东高速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