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07-25 来源: 作者: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

  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0年12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86号文核准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6月13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6月12日,所载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号阿里巴巴大厦N1座第8层和第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号阿里巴巴大厦T1座第8层和第9层

  邮政编码:518054

  成立日期:2006年6月5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071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9091

  联系人:郑妍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股本结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4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4%;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出资46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46%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于帆先生,董事长,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1987年7月至1988年10月任化工部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法学教师,1988年10月至1999年6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0年9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高级经理,2000年9月至2007年9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融资业务部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9月16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普敦(Michael Stapleton)先生,副董事长,澳大利亚墨尔本Monash大学经济学学士。1996年至1998年担任JP摩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澳大利亚)机构客户经理,1998年加入康联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机构业务开发部门,负责澳大利亚机构客户销售和关系管理,2002年加入首域投资国际(伦敦),历任机构销售总监、机构业务开发主管,2009年6月起担任首域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亚洲及日本区域董事总经理。

  于建伟先生,董事,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专业学士,东北财经大学EMBA。28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89年至1996年在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1996年至2000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2008年至2013年5月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7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9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潘广建先生,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稽核部、香港期货交易所监察部。1997年起历任山一证券分析员、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助理经理、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经理、景顺亚洲业务发展经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总监、AXA国卫市场部助理总经理、银联信托有限公司市场及产品部主管。潘广建先生于2007年5月起任首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开发董事並于同年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公司监事至2016年5月13日,自2016年5月14日起,潘广建先生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公司董事。

  孙志新先生,独立董事,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副处长,总行教育部副主任,总行监察室主任,广东省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广西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行个人业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总行党校(高级研修院)常务副校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行工会常务副主席,总行监事会监事,于2011年1月退休。

  刘颂兴先生,独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W.I.Carr(远东)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霸菱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投资经理,纽约摩根担保信托公司Intl投资管理副经理,景顺亚洲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汇丰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2005年5月起改组为汇丰卓誉投资管理公司)股票董事,中银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新鸿基地产有限公司企业策划总经理,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股票投资董事,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执行董事,Seekers Advisors(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投资总监。2012年6月19日起担任广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治海先生,独立董事,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历任江苏省盐城市政法干校干部,首都经贸大学经济系讲师,自1993年2月起担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5年5月8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执行监事:

  郑妍女士,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07年5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总监助理。自2015年1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于建伟先生,总经理,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专业学士,东北财经大学EMBA。28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89年至1996年在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1996年至2000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2008年至2013年5月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7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9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黄晖女士,督察长,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加拿大Concordia University经济学硕士。1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99年起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市场部副总监、规划发展部副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等职务,其间两次借调到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工作,参与老基金重组、首批开放式基金评审等工作。2000-2001年参与英国政府“中国金融人才培训计划”(FIST项目),任职于东方汇理证券公司(伦敦)。2005年8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

  于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22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驻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交易员、计划财务部会计、深圳证券营业部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兼计财部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机构管理总部业务监控部经理兼清算中心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客户资金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10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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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曾任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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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

  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审议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设主席1名,委员4名。名单如下:

  主席:于建伟,总经理

  委员:

  曾国富,公募投资总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孔学峰,公募投资总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张培培,投委会秘书、基金经理

  刘涛,产品创新部副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资产负债稳步增长。2016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0.96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61万亿元,增幅14.25%,其中客户贷款总额11.76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27万亿元,增幅12.13%。负债总额19.37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47万亿元,增幅14.61%,其中客户存款总额15.4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73万亿元,增幅12.69%。

  核心财务指标表现良好。积极消化五次降息、利率市场化等因素影响,本集团实现净利润2,323.89亿元,较上年增长1.5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85.09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较上年提升0.83个百分点。平均资产回报率1.1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44%,净利息收益率2.20%,成本收入比为27.49%,资本充足率14.94%,均居同业领先水平。

  2016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荣获《欧洲货币》“2016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2016亚太区最佳流动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奖”,《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6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财富》2016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71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连续11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金融》“中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QFII”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号阿里巴巴大厦N1座第8层和第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号阿里巴巴大厦T1座第8层和第9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077068/0755-828581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王丽燕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518054

  2、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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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号阿里巴巴大厦N1座第8层和第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号阿里巴巴大厦T1座第8层和第9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6151

  联系人:刘玉兰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港平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 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郭淑仪

  四、基金的名称

  信达澳银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类型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把握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性机遇,精选受益于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的个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基金投资受益于产业升级的股票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作为投资主线,并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构建基金的资产组合。一方面,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的深入分析,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国家相关政策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优化大类资产配置、甄选受益行业;另一方面,通过“自下而上”的深入分析精选公司素质高、核心竞争力突出、估值合理的公司,依靠这些公司的出色能力来抵御行业的不确定性和各种压力,力争获得超越行业平均水平的良好回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是指基金资产在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包括两个层面:战略资产配置(SAA,Strategic Assets Allocation)和策略灵活配置(TAA,Tactic Assets Allocation)。战略资产配置以“联邦模型”为基础,每季度更新一次数据,并依据模型输出的结果来确定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及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基础配置。策略灵活配置是根据“宏观环境和市场气氛分析体系(MEMS)”,在战略资产配置确定的资产配置比例的基础上进行占基金净值±10%比例的调整,以更灵活地适应市场的现时特点,从而在坚持纪律性的资产配置方法的同时也保持适度的灵活性。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策略分三个层次,首先通过判断宏观经济趋势和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趋势,从产业升级的驱动因素出发,判断产业升级的方向;然后分析产业政策变化对不同行业的影响、筛选受益行业;最后在相关行业中精选受益最大、盈利增长最明确的个股,完成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1)产业分析

  产业升级主要是指产业结构的改善和产业素质与效率的提高。产业结构的改善是指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而产业素质与效率的提高则伴随着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技术的进步。本基金将从产业升级的驱动因素出发,寻找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有发展潜力、可能会受惠于政策和资金支持的产业和行业,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 产业结构的改善和产业素质的提高

  本基金管理人将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趋势,全面分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深入研究各产业需求变化和供给变化(产品生产成本变化、技术进步、资源禀赋的改变、产业链价值分布、竞争态势的变化等),以期把握产业结构改善和产业素质提高的方向。

  2) 产业区域优化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深入分析各区域资源禀赋以及相关政策,寻找切合自身优势及区域发展规划方向的行业,把握该区域相关行业的投资价值。

  3) 战略性新兴产业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分析政府出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规划、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政策基础上,综合分析各产业的市场潜力、经济效益和支持力度,识别对技术已经比较成型、重点推广的行业和需要在后期加大研发力度的行业,以判断产业的投资价值。

  (2)行业分析

  在产业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将综合分析行业基本面景气度和市场表现,包括行业类别分析、外部因素分析、需求分析、供给分析、获利能力分析、市场表现与吸引力评估等,通过考察影响行业发展趋势的诸多因素,判断行业的成长性和盈利性,评估行业的投资价值和风险,选择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增长能力突出、表现良好、估值合理的行业。

  1)行业类别分析

  行业分类一般有二种方式:按行业对经济周期的反应分类和按行业生命周期分类。本基金将根据经济周期理论判断行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趋势、根据行业的生命周期理论来分析行业所处的具体发展阶段,以此来综合判断行业的发展前景。

  2)外部因素分析

  外部因素决定了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各种外部因素的交互作用对行业的收入和利润都产生重要的影响。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技术因素、政策因素、社会因素、人口因素及国外影响因素。本基金通过分析上述外部因素对行业需求和供给的影响,把握各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3)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主要是对行业未来产品市场总需求的总量和增量进行预测。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生命周期、外部影响因素和客户细分研究估计未来行业的市场需求。宏观经济分析主要是从行业的需求与宏观经济指标的关联关系入手,力争找到与行业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密切相关的经济统计变量。行业生命周期分析主要是根据行业某些数量特征分析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的阶段,从而为预测未来的市场需求打下基础。外部因素分析主要是通过研究技术、政策、社会、人口、国际等因素对产业经营模式的影响,估计行业的市场需求结构和发展趋势。

  根据客户关系管理(CRM)理论,客户分析包括概况分析、忠诚度分析、性能分析、趋势分析、产品分析和促销分析,本基金将通过对客户市场全方位的了解把握行业未来的总体需求。在预测行业产品市场需求总量的过程中,本基金还将对客户市场进行细分,通过对顾客需求差异定位确定行业关键子市场的范围和发展趋势,从而更准确的估计行业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

  4)供给分析

  供给分析主要是关注产业市场的中短期有效供给能力,通过综合考虑产业内投入产出、产业外影响因素等要素,来预测产业未来的新增产能和产能总量。

  本基金将通过对产业的投入产出分析,把握产品生产的行业链条,研究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全面考虑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投入结构、产出结构、投入产出比、经济效益、生产效率等因素。

  5)获利能力分析

  供求关系、成本因素和价格变化是行业利润和未来盈利的关键决定因素。本基金将根据上述产业供求分析预测行业产品未来的价格走势和产量状况,同时关注供求状况与行业的盈利性和成长性间的关系。

  6)市场表现与吸引力评估

  本基金前面考察了行业景气指标,研究行业的盈利状况和成长潜力,主要关注毛利率、业务利润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投入产出比等指标,从基本面角度寻找最具增长潜力的行业。

  此外,本基金将全面评估现阶段各行业指数的相对表现,重点关注乖离率、估值水平等指标,对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

  本基金将综合评估行业基本面景气度和市场表现,分析各行业的投资吸引力,发现投资机会,最终完成对行业配置的价值判断。

  (3)股票选择

  本基金选择个股的策略包括:

  1)运用“信达澳银公司价值分析体系(QGV,Quality, Growth & Valuation)”,从公司素质、盈利增长和估值三个方面对公司进行严格的综合评估,以深度挖掘能够持续保持盈利增长的成长型公司。

  2)运用“信达澳银行业优势分析体系(ITC,Industrial Trends & Competitiveness)”,从行业长期发展的维度对比分析行业内的公司,从行业层面对公司做出筛选,挑选行业内竞争力强、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优秀公司。

  3)在“信达澳银宏观景气分析体系(MDE,Macro Drivers & Environment)”的基础上,调整对相关公司的价值判断,最终完成对行业配置的适度调控。

  相关公司根据满足“信达澳银公司价值分析体系(QGV)”和“信达澳银行业优势分析体系(ITC)”的不同程度,以及投资团队对该公司的研究深度,分别被确定为“核心品种”、“重点品种”和“观察性品种”3个层级并不断循环论证,在此基础之上基金经理根据自身判断,结合“信达澳银宏观景气分析体系(MDE)”提出的行业投资建议,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3. 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债券投资管理作为控制基金整体投资风险和提高非股票资产收益率的重要策略性手段,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把注意力集中在对个券公允价值的研究上,精选价值相对低估的个券品种进行投资。通过类属资产配置、期限配置等手段,有效构造债券投资组合并控制风险。

  (1)公允值分析:债券的公允值指投资者要求的足够补偿债券各种风险的收益率。债券投资研究团队通过对通货膨胀、实际利率、期限、信用、流动性、税收等因素的深入分析,运用公允价值分析模型,确定各券种的公允值。

  (2)在类属配置层面,本基金将市场细分为交易所国债、交易所企业债、交易所可转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央行票据、银行间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债等)、银行间企业债、银行间企业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类属,定期跟踪分析不同类属的公允值和风险收益特征,并结合该类属的市场收益率水平、波动性、市场容量、流动性等确定其投资比例和组合的目标久期。

  (3)在个券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在对个券进行深入研究和估值的基础上选择价值相对低估的品种,具体操作中将专注于对不同类属关键驱动因素的研究和分析,如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主要关注影响利率水平的各种因素,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则在关注影响利率水平的因素基础上还要综合评估其信用风险,可转债则还要评估正股的投资价值。

  4.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作为有效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工具。本基金在投资权证时,将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为稳健的当期收益。

  5. 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投资决策基本原则是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以及范围等要素,制定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投资团队分级负责制的投资决策方式,本基金经理是本基金投资团队的重要成员,一方面积极参与投资团队的投资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在公司授权下主动行使投资决策和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管理职责。本基金力求通过包括本基金经理在内的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来争取良好的投资业绩,在投资过程中采取分级授权的投资决策机制,对于不同的投资规模的决策程序有所不同,力争实现基金资产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的稳定增值。

  公司设立投资审议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投资审议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席,投资总监任执行委员。为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和专业性水平,公司授权投资总监带领投资研究部负责公司日常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投资审议委员会定期或在认为必要时评估基金投资业绩、监控基金投资组合风险并对基金重大投资计划做出决策。本基金投资决策的程序是:

  (1)基金经理与投研团队运用“信达澳银战略资产配置模型”从战略资产配置(SAA)角度研究各资产类别的相对长期投资价值,提出大类资产(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的投资建议。在战略资产配置的基础上,基金经理运用“策略灵活配置模型(TAA)”,根据现时的经济环境和市场气氛进行±10%的灵活配置。基金经理的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审议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从产业升级的角度出发构建股票基础库;

  (3)投资研究团队对基础库中符合基本流通性条件和素质要求的股票展开广泛研究,确定本基金的备选股票库;

  (4)基金经理根据分析师推荐及自身研究,结合受益于产业升级的程度,自行确定观察性买入的股票及相应的买入数量和价格;

  (5)股票投资部总经理每周或在认为必要时组织投资团队召开股票分析会,运用QGV和ITC等分析体系对基金经理或行业分析师建议投资的股票进行深入讨论,形成对股票的基本面和投资价值的结论性意见;

  (6)在深入研究(要具备内部的深入研究报告)和团队讨论的基础上,基金经理可提出重点投资建议和集中投资建议,根据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分别报投资总监或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7)投资总监组织基金经理和投资团队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分析,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和主要品种进行分析,投资总监根据上述分析对基金的组合提出调整建议,建议区分为建议性提议和强制性提议,对强制性提议基金经理必须在特定时间内完成组合调整;

  (8)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每月讨论并每季正式评议本基金的投资业绩和投资组合风险,并在认为必要时要求投资团队和基金经理提出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改善投资业绩的方案,方案经会议审议后,基金经理根据方案和投资流程调整投资组合;

  (9)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和调整程序。通过对各类属和各券种的公允值进行全面分析,以确定组合久期并选择价值相对低估的个券从而构建固定收益投资组合;

  (10)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实时监控本基金投资的全过程并及时制止违反本基金合规控制要求的投资行为,对基于有关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要求的该等合规建议本基金经理及投资团队必须在合理时间内无条件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成份股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主流投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沪深300指数中的成份股的发布和调整均由交易所完成,具有较强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同时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可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拥有独立的数据源和自主的编制方法。该指数同时覆盖了国内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可以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或者推出更权威的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沪港通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

  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截至2017年3月31日):

  ■

  (二)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6月13日生效,2011年7月11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基金投资受益于产业升级的股票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申购(基金合同生效后购买本基金)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申购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章的第(七)款。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申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若投资者在一个交易日内多次申购,则根据单次申购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分别计算每笔的申购费用。

  4、 基金赎回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赎回费,赎回费率按持有期(T)递减,最高不超过总的赎回金额的5%,持有期超过2年赎回费率则为0。具体费率如下:

  ■

  注:1年按照365天计算,2年按照730天计算,其余同。

  赎回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章的第(七)款。

  本基金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基金转换

  本基金已通过信达澳银直销中心及部分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和本基金关于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四)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 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23日公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在“重要提示”部分,修改了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1、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2、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 更新了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 更新了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的相关信息;

  (三)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 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

  (六) 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相关数据,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

  (七) 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列表。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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