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结果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丹女士及副总经理张青松先生、李少先生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各持有公司股份246,66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8%(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20日、22日及23日披露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丹女士及副总经理张青松先生、李少先生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要求,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上述规定减持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丹女士于2017年7月14日至2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61,66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9%(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张青松先生于2017年7月17日至2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61,66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9%(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李少先生于2017年7月20日至2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61,66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9%(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22日及2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7-051)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7-053、临2017-054),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丹女士及副总经理张青松先生、李少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按相关减持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各自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61,666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丹女士及副总经理张青松先生、李少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减持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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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丹女士及副总经理张青松先生、李少先生持股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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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本版导读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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