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24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邹伟民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FPC生产项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建筑面积增加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FPC生产项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变更情况

  ■

  根据建设工程实际设计方案,公司拟对FPC生产项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建筑面积做如上变更,此外,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均保持不变。本次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FPC生产项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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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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