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项目涉及的金额,如投资金额为预估金额。

  本协议项目涉及的用地审批和项目报批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实际投入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绍兴滨海新城正式成立于2010年7月,是浙江省构筑海洋经济发展带、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的重点区域,是浙江省"十二五"重点布局的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和重点开发区(园区)之一。目前正在重点开发的江滨区域,规划面积142平方公里。新城交通区位优越。资源条件突出、产业定位科学,是投资创业的优选之地。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017年7月24日,公司与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在绍兴滨海新城以书面形式签署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本次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待项目的具体用地审批或投资金额明确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并履行相应的披露程序。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的履行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年产50套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用智控装备项目。

  (二)项目用地:项目拟落户绍兴市滨海新城江滨区,用地约125亩(实际以公司或项目公司与绍兴滨海新城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三)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4.5亿元。项目将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期投入。

  (四)实施主体:公司将在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滨海新城江滨区项目公司工商注册的相关手续,全部投产后该等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不少于20年。

  (五)项目进度:项目计划于2017年8月取得土地,2019年7月实现投产(实际以公司或项目公司与绍兴滨海新城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时间为准)。

  (六)政策扶持: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将在项目用地、税收贡献、设备投入、产业政策、基础设施配套、科研、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公司相应扶持政策。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是聚焦"能源+环保",盯住"环保"不放松,紧跟"能源"新变化,重点关注能源结构变化所创造的新的行业机会。公司除了维持在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工程服务领域的竞争优势之外,继续扩大"超低排放"和"催化剂更换和再生业务"的市场份额,循序渐进地拓展海外市场,探索利用公司装备制造事业部的成套设备研制能力有条件地切入新能源设备制造业务。

  自设立以来,公司装备制造事业部一直从事成套设备有关的研发制造,拥有相应的经验和技术储备。本协议项目是公司依托该等技术积累,向新能源领域进军的一次有益尝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如成功实施将有助于完善公司战略规划布局,提升公司潜在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有积极正面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投资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涉及的金额,如投资金额为预估金额。

  (二)本协议签署的合作项目总投资较大,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将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市场情况,分期投入。

  (三)本协议项目涉及的用地审批和项目报批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实际投入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告附件

  《德创年产50套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用智控装备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本版导读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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