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2月23日,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暨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17-011号公告),至2017年4月24日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已满60日,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25日、2017年6月24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17-033号公告、2017-042号公告、2017-046号公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每30日应当公告进展情况。

  2017年7月13日,公司收到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锰业")发送的民事起诉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宁民初53号、(2017)宁民初54号(内容详见公司2017-048号公告)。2017年7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集团")发送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传票(内容详见公司2017-048号公告)。英力特集团与天元锰业就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及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产生合同纠纷,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督促交易双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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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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