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日在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为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A提升91天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产品期限:91天
4、预期年化收益率:3.6%
5、产品认购期:2017年07月21日
6、产品到期日:2017年10月23日
7、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 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9、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无关联关系。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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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3月8日,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产品尚未到期。具体金额、期限和利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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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适度的低风险保本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产品购买凭证》。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