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连电瓷,证券代码:002606)自2017年3月2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2017年3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2017年3月15日,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16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并按要求履行了继续停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等公告。

  2017年7月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7】第7号《关于对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并要求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前报送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组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重组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并需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意见,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2017年7月11日前完成回复。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1日和7月18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方正抓紧推进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在各方最终完成重组问询函所关注问题的核查、回复工作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协同中介机构加快《重组问询函》的回复进度,争取尽早完成对《重组问询函》的书面回复。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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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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