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2008年9月16日始,对旗下基金所持符合条件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08年9月16日的有关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等文件,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7年7月24日起,本管理人对旗下基金所持股票招商轮船(601872)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管理人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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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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