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岚女士通知,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赵岚女士于2017年1月16日将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970,000股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2017年7月14日,赵岚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4,5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7月17日,回购交易日为2019年11月15日。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为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赵岚女士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23,3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4%,本次股份质押后,赵岚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1,690,000股,约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11%,约占公司总股本10.29%。

  二、股票质押的其他情况

  赵岚女士本次质押是对其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赵岚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根据协议,该笔质押式回购交易设有相关履约保障比例,当出现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处置行为时,赵岚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部分购回、偿还部分本金及利息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本版导读

2017-07-2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