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6年度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4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详见2015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7、2015-59),并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7年度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4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为一年(详见2016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3、2016-44)。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1、2016年1月29日,公司以24,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天添金理财计划”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2016年1月29日,产品理财期限为任意工作日内随时赎回。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2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

  2017年7月19日,上述理财产品赎回,实际理财天数为544天,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20%,取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4,249,730.12元,本金及收益合计254,249,730.12元已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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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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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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