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30日,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宜昌市西陵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以下简称"西陵区征收办")签署了《体育场路交运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西陵区征收办以总计95,105,238元人民币的价格对公司位于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进行征收补偿,补偿费扣除公司授权委托西陵区征收办已支付给承租户的装修补偿费226,196元,实际应支付公司补偿款94,879,042元。《关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详见2017年7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17年7月21日,公司收到西陵区征收办拨付的全部补偿款94,879,042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该征收补偿款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产生约5800万元的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净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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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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