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由不低于16.34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0.76元/股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在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由不超过3,671.97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55,762,072股(含本数)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方案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6.34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671.97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6月1日公司公告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7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股。2017年6月7日,公司完成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数量调整情况

  因2017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应地调整为不低于10.76元/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股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3,671.97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55,762,072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数量×调整前的发行价格÷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本版导读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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