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20日、21日、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7年7月20日、21日、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针对本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本版导读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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