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2017年1月26日、2月17日、3月25日、4月25日、5月25日、6月24日公司分别发布了《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2017-045、2017-080、2017-108、2017-138、2017-17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事项涉及的资产交割、债务偿还等工作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的股权过户情况

  公司已按照本次重组《产权交易合同》之约定,与交易对方办理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的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4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沟通关于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过户事宜,争取尽快办理标的公司股权过户。

  二、债务偿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中大地产及物产实业偿付了股东借款866,789.41 万元(即承接债权金额的95%),公司后续将按照《借款偿还协议》和双方的进一步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本次交易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重组实施进程,争取早日完成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实施工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交易的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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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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