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投资收益的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上海隆华汇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亿元参与投资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华汇基金")。

  隆华汇基金于2014年5月22日正式取得营业执照,基金规模为4.5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5亿元,占该基金认缴出资额的33.33%。

  二、本次投资收益情况

  近日,隆华汇基金根据合伙人决议对部分投资项目退出所得的投资收益进行了分配,公司于 2017 年7月21日收到投资收益分配金额13,788,956.08元,上述金额税后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因隆华汇基金仍有部分投资项目尚未退出,最终收益情况需待基金完成清算和分配等相关程序后方可确定。此次投资收益将确认为2017年度第三季度损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且基金后续运营收益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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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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