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涉及重大事项待核实,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7日起停牌。2017年5月5日、5月12日、5月19日、5月26日、6月6日、6月13日、6月20日、6月27日、7月4日、7月11日、7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具体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0、临2017-042、临2017-045、临2017-047、临2017-048、临2017-049、临2017-050、临2017-051、临2017-053、临2017-055、临2017-056)。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深入地自查梳理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和《关于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议案》,详见2017年7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仍有重大事项尚待进一步核实,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5日起继续停牌,并不晚于8月8日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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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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