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7-2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7-04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戈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0元价格受让购宁波市远东水下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科高斯科技有限公司的36%的股东权益,并在完成受让后出资931.68万元,持股36%,具体事项请参考《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郑建彪先生辞职,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故特此聘任张树帆先生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具体事项请参考《关于聘任递补独立董事的公告》,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由于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特此申请在董事会通过后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并收取相关利息。详情请参考《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已无“编号084811”,更改为“III类医疗器械”,故需更改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详情请参考《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议案二及议案四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股申请2017年8月17日下午14:00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参考《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7-04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飞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0元受让宁波市远东水下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科高斯科技有限公司的36%的股东权益,并在完成注册受让后出资931.68万元,持股36%。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由于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特此申请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并收取相关利息。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7-04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宁波市远东水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东”)签署北京中科高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斯”)《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0元价格受让宁波远东所持有的中科高斯36%的股东权益。

  受让前中科高斯注册资本2,588万元人民币,实缴0元人民币。受让完成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931.68万元人民币进行实缴出资,中科高斯其他股东将按照中科高斯《公司章程》相关约定,完成出资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经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市远东水下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46弄1号

  法定代表人:裘尧云

  注册资本:65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航务、航道工程、打捞工程施工;航道、湖泊、港口疏浚;船舶及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宁波远东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科高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2号楼2层202-002法定代表人:王秋良

  注册资本:2,58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产品设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中科高斯股权结构:

  ■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宁波市远东水下工程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转让方同意将北京中科高斯科技有限公司中的部分股权931.68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为0元;

  2、受让方同意接收转让方在北京中科高斯科技有限公司中的部分股权931.68万元(人民币)

  3、此协议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日期:2017年7月24日

  在不签署其他协议前提下转让后中科高斯股权结构

  ■

  五、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投入。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可能存在市场变化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7-04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了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科保理”)的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东科保理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资助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东科保理所欠公司的实际金额以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转入东科保理银行账户的凭证为准。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资金使用费用:借款利率按月利率0.5%确定,利息按从借款之日起按借款金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季付息一次。

  4、资金使用期限:自款项到账之日起一年。借款期满后如需延长借款,经双方友好协议一致,可以顺延。

  5、资金用途:日常运营资金。

  6、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108室

  法定代表人:郑鹏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日

  营业期限:2017年4月1日至2047年3月31日

  营业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2、股权结构

  ■

  3、未经审计财务状况(2017年6月30日,东科保理于2017年4月1日成立,相关财务数据尚未审计):(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且其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将会按照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的要求,加强对子公司所投资项目的评估,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另外,另一股东上海皓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且无能力对东科保理进行资助,故未同比例对东科保理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东科保理提供财务资助,能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更好的提供服务,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回报及收益,符合公司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向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能满足其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我们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存在的风险性进行了调查,一致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宜。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东科保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五、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借款协议》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7-04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递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3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郑建彪先生的辞职报告。郑建彪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郑建彪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郑建彪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郑建彪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郑建彪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郑建彪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谨向其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树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简历:

  张树帆,男,1975年10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资产评估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0年至今,就职于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业务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

  张树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树帆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树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7-045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已无“编号084811”,更改为“III类医疗器械”;为此,公司需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九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具体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7-04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8月1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8月16 日至2017 年8月1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8月16 日下午15:00 至2017年8月1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8月1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8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聘任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二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由2017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2层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传真:010-687280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邓狄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二: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8月14日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类型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

  (5)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 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8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年8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1)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陆。

  (2)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3)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本版导读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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