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07-2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ST河化,证券代码:000953)于2017年7月20日、7月21日、7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8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经营业绩预计盈利2200万元-2700万元。

  3.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生产装置停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公司决定于2017年6月6日开始对尿素全套生产装置停车,预计停车时间为2个月。目前生产装置仍处于停车状态。停车期间公司尿素委托加工及销售、有机肥合作生产及销售等业务正常开展运营。

  4.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导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即第二部分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因公司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亏损,并且截止于 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2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本版导读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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