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7-2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07-00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年7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7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董事会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月牙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杰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前述2 家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100万元变更为10,80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8,100万股增加至10,800万股。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8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7年7月3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类型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并将其作为正式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原《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其他内容作出相应修订后启用,作为新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7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087.72万元,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 7月23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087.72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17年8月9日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并将其作为正式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4.保荐机构《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保荐机构《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年7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7月24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文胜先生主持。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监事会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7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087.72万元,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 7月23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087.7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3.保荐机构《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 7 月 24 日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6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4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93元,共募集资金总额295,1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3,921,085.97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188,914.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7)00095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7)01182号),截至2017年7月23日,公司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 2,087.72万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截止披露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2,087.72万元,拟置换金额 2,087.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已在《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公司上述资金需要,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公司可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金额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相关审议情况、专项意见说明

  1、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烨智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大烨智能截至2017年7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大烨智能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大烨智能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4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93元,共募集资金295,1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3,921,085.97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188,914.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7)0009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及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月牙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月牙湖支行(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25905271810602,截至2017年7月24日,专户余额为22967.1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配电网自动化产品扩产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20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沙伟_、_高元_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20年12月31日)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丙方持两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2、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3010078801088300670,截至2017年7月24日,专户余额为4151.79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微电网控制系统生产项目项目、_____\_____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20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沙伟_、_高元_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_1000_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20年12月31日)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丙方持两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4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93元,共募集资金295,1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3,921,085.97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188,914.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7)00095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经营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 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尚需取得公司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九、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9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9日(星期三)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9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8日15:00至2017年8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8月3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并将其作为正式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25-69931289)登记(须在2017年8月7日 16:00 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7年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凭水

  联系电话:025-69951505

  联系传真:026-69931289

  联系邮箱: yup@dayedq.com

  联系地点:公司会议室(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23号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邮政编码:211106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5670”,投票简称为“大烨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每个议案,1.00代表议案一的议案编码,2.00代表议案二的议案编码,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如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和分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时,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方签名或盖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方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本版导读

2017-07-2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