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07-25 来源: 作者:

  (上接A13版)

  (四)特许经营权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纵横通信是一家为电信运营商提供通信网络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涵盖从电信运营商通信机房、基站到终端设备之间的网络建设和代维服务。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苏维锋。苏维锋直接持有发行人40.74%的股份,且在发行人处任董事长。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苏维锋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纵横集团、纵横文化、纵横品墨,均不从事与发行人相同、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维锋已就不与本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作出了书面承诺。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外,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支付报酬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相关内容。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发行人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银行债务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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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往来主要是发行人关联方作为公司员工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垫款等备用金,金额较小,且已及时归还,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制定了《备用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来规范员工备用金的使用。根据《备用金管理办法》,员工备用金的领取须由员工提出申请并填写‘借款单’,报相关领导审批,在走完规定的流程后,凭“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资金往来涉及的备用金领取均经过内部审批流程,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的制度规定

  为了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利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的影响,在有关商业交易中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等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

  《公司章程》第七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一)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在作此项判断时,股东的持股数额应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如经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判断,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则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应书面通知关联股东;

  (三)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完成以上规定的工作,并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对此项工作的结果通知全体股东;

  (四)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本章程的规定表决。

  (五)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详细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本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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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苏维锋先生,对发行人实施实际控制。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苏维锋持有公司40.74%的股份,担任发行人董事长。

  九、财务会计信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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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所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9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本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主要财务指标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逐年增长,主要得益于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不断提高。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达到98%上。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组成,资产流动性好。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均为流动负债,债务结构与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相匹配,债务结构合理,规模适度。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呈增长趋势,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不断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应付账款是公司负债的主要来源,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上述二项合计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86%、81.44%和85.66%。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受益于我国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了持续增长。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31,900,132.06元、417,515,177.74元和510,990,823.08元,2015年度、2016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了25.80%、22.39%;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分别为48,001,410.30元、48,528,875.44元和53,706,886.38元,2015年度和2016年度较上年分别增长了1.10%和10.6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31,207,275.14元、416,222,803.26元和510,363,119.69元。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场地租赁收入、产品技术服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总体金额及占比较小。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占同期利润总额的96.13%、98.94%和98.43%,主营业务利润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盈利对于关联方或不确定的客户不存在依赖,也不依赖于对外投资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盈利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逐年增加。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60,309,277.13元、440,665,824.59元和568,220,729.07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8.56%、105.54%和111.20%,与当期营业收入基本匹配,表明公司的现金流入能够与公司经营活动较好匹配。公司的经营活动带来了充沛的现金流入,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基础。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系受到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的影响。2016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5年降低1,471,785.86元,主要系由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增加了1,566,492.78元所致。2015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降低1,186,295.60元,主要系由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增加了717,859.51元,同时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减少了468,436.09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系受到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的影响。2016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5年增加15,081,279.54元,主要系由于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了85,802,000.00元致使现金流入减少,而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54,802,000.00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45,617,454.72元致使现金流出减少,共计影响筹资活动现金流量14,617,454.72元。2015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降低46,797,475.08元,主要系由于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48,925,562.67元致使现金流出增加。

  (五)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有关利润分配的安排”。

  (六)控股、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有一家控股子公司纵横天亿,主要负责江西地区业务的开展;发行人无参股公司。

  纵横天亿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2)股权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持有纵横天亿51%的股权,任志庆持有纵横天亿29%的股权,杨水媛持有纵横天亿20%的股权。任志庆与杨水媛系夫妻关系,与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经营业绩

  自纵横天亿成立以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续表: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4)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纵横天亿主要从事通信网络建设、网络代维业务,主要在江西地区开展业务。自成立以来,其所从事的业务未发生过变化。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000万股,本次发行后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26,536.51万元,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各投资项目的名称、投资额、建设期及履行的备案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用途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剩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分析

  1、电信运营商的大规模投资促使通信网络技术服务需求大幅上升

  2013年1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放4G牌照,标志着我国正式步入4G时代。4G牌照发放后,运营商大幅增加资本开支,带动了包括通信设备制造和技术服务等上游行业的发展。2013年12月18日,中国移动在深圳、广州正式开启4G商用;2014年2月14日,中国电信正式开启4G商用;2014年3月18日,中国联通正式开启4G商用。中国移动2014年度报告显示,中国移动抓住4G先发优势,开通了72万个4G基站,建成了覆盖人口超过10亿、全球规模最大的优质4G网络。2015年2月15日,中国移动宣布其4G用户突破1亿;2015年2月27日,工信部正式向联通、电信发放FDD LTE牌照。

  2013年8月,国务院颁布《“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方案中对通信网络建设提出了规划,具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主要内容如下:1)全面提速阶段(至2013年底)。重点加强光纤网络和3G网络建设,提高宽带网络接入速率,改善和提升用户上网体验。2)推广普及阶段(2014-2015年)。重点在继续推进宽带网络提速的同时,加快扩大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和规模,深化应用普及。3)优化升级阶段(2016-2020年)。重点推进宽带网络优化和技术演进升级,宽带网络服务质量、应用水平和宽带产业支撑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随着宽带中国方案的实施,各大电信运营商必将投入巨资对目前的网络进行大规模的建设以及升级改造。2013年9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尚冰表示,根据有关部门的测算,从现在至2020年在固定宽带网络和移动宽带网络两方面的基础设施投资达到2万亿元左右(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

  通信技术服务市场的发展直接受益于通信运营商的大规模基础建设投资。三大通信运营商3G网络的大规模投资及近年来4G网络投资迅猛增长,我国电信业固定资产投资呈现了快速增长的态势。根据工信部的统计数据,2014年电信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3,992.6亿元,达到自2009年以来投资水平最高点。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加238亿元,同比增长6.34%,比上年增速提高2.49个百分点。在十二五期间,电信业固定投资将达到2万亿元的规模,较十一五期间增长36%。随着三网融合战略的推进,物联网建设纳入我国新兴产业发展战略,电信业务总量与终端用户将持续增长,我国目前的通信网络规模水平、服务能力都与上述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通信网络建设在未来必然保持较高的投资规模。

  成立不久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除三大运营商之外的又一大客户,铁塔公司是按照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国资委、工信部联合组成的铁塔公司协调组的直接领导和协调推动下,于2014年7月18日由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等三家电信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大型通信设施综合服务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主要从事通信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和运营。有鉴于此,公司的主营业务中,铁塔和机房销售及安装、美化灯杆天线的销售及安装、室内分布等业务由原通信运营商逐步转移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网络服务演进趋势促进行业不断发展

  随着通信网络规模的扩大、通信技术的演进,电信运营商在推广品牌、维系客户的同时,若仍通过组织自身员工来进行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和网络维护、优化,则在经济上不合算、在技术上亦愈发困难。因此,电信运营商逐步将网络勘测规划、建设、设备系统维护等业务交由通信设备供应商和专业的技术服务提供商,自身则更专注于核心业务——客户维系、营销和品牌建设。

  ■

  通信业的发展以及电信体制的改革对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行业影响重大。三大电信运营商重组后,需同时兼顾2G、3G、4G和有线通信网业务,并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节约成本。因此,近年来电信运营商将其非核心的通信网络建设、维护、优化等服务交由供应商完成愈发必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新区域市场业务无法进一步拓展的风险

  电信运营商一般要求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企业提供本地化服务,电信运营商各省市、地市分公司对通信网络技术服务相关业务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企业开展异地业务必须在业务所在地常驻技术服务人员,提供本地化服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业务的快速发展。在现有较为分散的市场格局下,不同省市的电信运营商一般都有多家本地的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企业为其提供服务,此类企业与电信运营商合作多年,具备本地化和长期合作的优势。公司进入外省市市场,势必与原有的通信网络技术服务提供商形成竞争,同时,公司在当地人才的招聘、培养和服务体系的完善亦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尽管公司在业内积累了一定的业务经验和品牌优势,但在非现有业务开展地区进行业务开拓的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电信运营商投资减少导致市场容量增速放缓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浙江、北京和江西,其中,来自浙江市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15%、68.53%和56.66%,占比较高。公司业务存在一定的地域特性。

  虽然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市场容量较大,增长较快,但是随着3G、4G网络逐步建成,若新一代技术的应用出现推迟,电信运营商投资增速可能有所放缓,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容量增长放缓、市场竞争加剧的局面。如果运营商通信网络投资建设持续放缓,且公司无法进一步拓展区域市场覆盖范围,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增长带来放缓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行业,行业内的国有企业市场份额较大,民营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随着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可能有新的企业进入该行业,行业内市场竞争有可能会日趋激烈,导致服务价格下降,保持市场份额的难度加大。

  (四)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行业,主要为电信运营商提供通信网络的技术服务。目前,公司的客户主要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铁塔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上述公司规模大、行业集中度较高,在产业链中处于主导地位。公司的直接客户主要为电信运营商或铁塔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均为独立核算、独立运营、独立考核的主体。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来源于合并口径的中国移动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28%、77.13%和76.98%。同时,公司与虹信通信通过联合承包方式共同承接浙江移动室内分布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合并计算对虹信通信的销售收入后,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对中国移动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37%、85.57%、和78.12%。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尽管公司与中国移动合作多年,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持续入围中国移动的招投标,业务覆盖区域不断扩大,但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及提升现有服务质量,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或者未来中国移动的市场地位及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五)营业收入季节性变化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全年具有不均衡的特点。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及铁塔公司,其一般在年初确定全年的投资计划,二季度以后逐步开展项目验收、审计工作。因此,电信运营服务商通常下半年收入会大于上半年。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占全年的比例分别为55.92%、57.31%和59.85%。

  电信运营商作为上市公司,需要公布半年度或年度服务质量状况报告等公告,并详细披露半年度及年度报告。同时,电信运营商会对下属子分公司的预算、投资进度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考核。因此,电信运营商或其下属子分公司会在第二季度、第四季度集中开展部分项目的验收、审计工作。

  受此影响,公司一、三季度营业收入较低,第二季度收入略高于一、三季度,第四季度收入较高。

  (六)房产租赁存在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所用的所有房产均是通过租赁取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的租赁期限较短,承租期届满后,如果出租人不愿续租或续租租金大幅上升,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会因此而受到一定的影响。

  (七)发行人现有业务持续性及替代性的风险

  针对通信网络建设业务和通信代维服务业务,中国移动定期会向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商分业务进行招标。招标活动主要由中国移动各省、市公司进行。中国移动会根据本期自身投资计划和投资额度,综合参与投标的网络技术服务商的情况,决定入围名单,并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框架协议约定合同有效期,通常为一至数年。在合同有效期,双方将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因此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的业务具有可持续性,替代性风险较小。未来,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自身实力,不能在未来电信运营商的招标活动中持续入围,不断扩大业务覆盖区域,上述业务将无法持续给发行人贡献收入,发行人将面临被替代的风险。

  (八)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始终从事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业。成立之初,发行人业务集中在浙江省,服务于浙江省内电信运营商。同时,公司与虹信通信通过联合承包方式共同承接浙江移动室内分布系统技术服务项目。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发行人浙江地区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8.15%、68.53%和56.66%。发行人通过自身的积累与沉淀,服务能力愈来愈得到电信运营商的认可。发行人成功拓展了北京、上海、江西、广东、天津、河南等地区业务,并承接了多地区、多个大型项目,浙江地区的业务收入占比呈下降态势。但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不能持续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一旦浙江地区业务出现重大不利变动,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商业贿赂防范不利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为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行业,主要为电信运营商提供通信网络的技术服务。目前,公司的客户主要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铁塔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尽管发行人制定了反商业贿赂的有关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不断强化业务人员反商业贿赂的意识,同时严格执行费用审批的内部控制程序,但如果业务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出现商业贿赂行为,将对发行人的声誉及与客户的合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初,发行人与虹信通信通过联合承包方式共同承接浙江移动室内分布系统技术服务项目。2015年下半年,双方出于各自业务发展的规划,发行人与虹信通信决定不再采用联合承包的方式参与入围评选,分别独立竞标,并签署了《联合投标解除协议书》等协议,终止双方的合作。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虹信通信2,059.89万元。双方系经友好协商终止合作关系,并未产生矛盾与纠纷,虹信通信并无恶意欠款的动机,且其经营状况良好,后续持续向发行人回款,且回函确认了相关往来款项金额。但若相关款项无法回收,将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管理水平无法与公司业务发展同步提升的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并培养出了一批管理人员。近年来,公司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实现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但是,若公司本次发行成功,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资产规模将迅速扩大,研发人员、项目人员及管理人员也将相应大幅增加;同时,随着异地业务的快速发展和分公司、子公司的设立,公司跨地区业务管理的效率和能力以及对下属公司的控制能力亦将受到考验。如果受公司现有的人员结构、数量、素质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不能及时适应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公司管理水平不能得到整体提升,则可能会给公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十二)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的风险

  人力资源成本在发行人成本构成中占比较高。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发行人与人力资源成本相关的直接人工、直接劳务和劳务采购费用占营业成本比例为78.31%、84.53%和85.57%。未来,我国人力成本仍然将不断上升。如果人力成本持续上升,且公司无法通过加强管理及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加以应对,将对发行人的业绩带来不利的影响。

  (十三)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901.55万元、15,343.89万元和11,003.89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59%、20.85%和14.08%,所占比例较高;占报告期内对应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55%、33.60%和19.95%。

  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8,778.95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79.78%。虽然公司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81.17%,主要客户均为信誉良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但由于本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比较集中,若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或欠款不能及时收回,本公司财务状况将受到较大影响。

  (十四)存货余额较高的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19,439.70万元、29,120.93万元和31,555.28万元,存货余额较大,且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公司存货余额主要正在实施或实施完毕但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公司存货余额较高,主要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新业务区域的拓展导致期末在实施和尚未验收、审计的项目量增加。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公司存货余额仍可能保持较高的水平。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对存货良好管理,或客户对项目验收、审计流程加长,则会导致存货规模继续增加,影响公司资金周转效率。

  (十五)会计年度内经营性现金流量分布不均衡的风险

  受电信运营商的投资特点和付款方式影响,公司上半年经营性现金流入较少,而公司正常的日常固定人工成本及经营支出仍需正常开支,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在会计年度内呈不均衡分布,增加了公司管理和调配资金的难度。受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及项目验收、结算周期和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的影响,一旦公司短期内存在较大的业务或偿债支出的资金需求,且公司无法及时周转及筹措资金时,将会对公司的业务扩张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于2011年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认定期(2011年-2013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14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认定期(2014年-2016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准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优惠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合计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税收优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较低,公司不存在对税收优惠的重大依赖。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满后不能通过复审,则可能因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动而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水平。

  (十七)发行人计提存货跌价的潜在风险

  发行人相关项目均基于与客户的框架合同约定进行实施。截至报告期末,未验收项目状态良好,存货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存货中涉及的项目未来可变现净值均高于其成本,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发行人未验收项目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未来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八)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8.47%、17.65%和18.02%。净资产收益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和净资产值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而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和收益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无法同比上升,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以前年度相比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十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扩展公司的业务区域和优化公司的业务组合,增强公司现有服务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将拓展公司在浙江省、北京市、江苏省、上海市、广东省、天津市等地区的服务网络,扩展公司在上述地区的业务领域。

  由于公司目前对于部分新市场的开拓仍处于起步阶段,公司在新市场的业务获取、项目管理、盈利能力等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在募投项目建成后,出现产业政策变化、电信运营商大幅减少投资、技术服务价格下降等情况而导致公司市场拓展发生困难,公司将面临市场规模增长缓慢,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十)费用支出、折旧及摊销增加可能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期限为27个月。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为13,628.93万元,房屋装修及租赁费用为1,602.58万元,培训费3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房屋装修费按照公司折旧及摊销政策进行折旧和摊销,租赁费用和培训费于发生当年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

  根据项目预计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前三年的折旧摊销及租赁、培训费用总计分别达到1,002.41万元、1,606.81万元和1,319.00万元,第四年至第五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约1,214.40万元,第六年起因部分固定资产及部分房屋装修费摊销结束,折旧摊销费用开始降低。上述折旧摊销及租赁、培训费用将使相应年度的成本费用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由于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能力,项目实施后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新增固定资产、房屋装修费的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逐步减小。同时,通信网络技术服务领域正面临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预计公司未来几年营业收入将保持稳步增长。此外,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投资第一年即可产生效益,前三年收入预计分别为11,167.65万元、22,844.64万元和37,857.93元,扣除折旧、摊销及其他费用、税收等项目后,预计可实现净利润为1,482.56万元、3,113.44万元和5,481.05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1、销售合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合同或框架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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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采购合同

  公司劳务采购合同多为按年签署的框架协议,合同有效期通常为该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在执行的主要采购合同如下:

  2016年1月,公司与金华晓宁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劳务采购协议》,约定由公司向其采购基站设备安装作业劳务。合同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5年8月,公司与杭州丰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派遣合同》,约定由其为公司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合同有效期为2年,自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

  2015年12月,公司与巨龙在线(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劳务采购协议》,约定公司向其采购机电电信项目室内分布业务。合同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项目执行完毕。

  2016年8月,公司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签署《劳务采购协议》,约定由公司向其采购驻地网抢修及迁改业务作业劳务。合同有效期为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016年12月,公司与温州市建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劳务采购协议》,约定由公司向其采购综合接入业务劳务。合同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月,公司与宁波瑞宇劳务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劳务协议》,约定由公司向其采购室内分布、基站设备安装、综合接入、美化天线、代维作业劳务。合同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月,公司与浙江中通文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劳务采购协议》,约定公司向其采购室内分布、基站设备安装、综合接入、美化天线、代维作业劳务。合同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1月,纵横天亿与江西千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劳务采购协议》,约定公司向其采购室内分布、基站设备安装、综合接入、美化天线、代维作业劳务。合同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借款合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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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质押合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质押合同情况如下:

  (1)2014年12月3日,发行人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012C5112014001532),以质押的应收账款为2014年12月3日至2016年12月31日签订的、最高融资余额5,500万元以内的债务进行担保。

  (2)2015年8月7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保俶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2015年(保俶)质字0807号),以质押的应收账款为2015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6日签订的、最高融资余额6,000万元以内的债务进行担保。

  (3)2015年6月18日,发行人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012C1102015001742),以质押的应收账款为2015年6月18日至2017年6月30日签订的、最高融资余额5,500万元以内的债务进行担保。

  5、其他重要协议

  (1)2015年4月,公司与虹信通信签署《产品市场代理协议》,虹信通信授权纵横通信在浙江区域市场以虹信通信的名义代理销售虹信通信的室内分布普通无源器件、室分天线、电调基站天线、高性能无源器件和干放、直放站产品、RTTH-M3、特型基站天线等产品。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止。

  (2)2015年8月,公司与虹信通信签署《联合投标解除协议书》,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并自解除之日起,《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双方均有权以各自名义参加室内优化覆盖工程项目的投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与虹信通信于2012年7月签署《联合共同承包框架协议》,双方约定通过优势互补共同承包浙江移动的无线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业务。对于招标项目,双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其中虹信通信为主办单位,纵横通信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对于非招标项目,以虹信通信名义与浙江移动或其下属分公司签署协议,虹信通信在协议签署时应向浙江移动或其分公司披露关于联合承包浙江移动或其下属分公司项目的事实;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纵横通信与虹信通信互为唯一合作伙伴,共同完成无线通信网络相关产品的服务。本协议有效期为自2012年7月18日起两年,期满后双方均没有提出终止合作的,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3)2015年8月,公司与虹信通信签署《联合共同承包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书》,约定双方于2012年8月签订的《联合共同承包框架协议》将自公司取得浙江移动认可的独立地为浙江移动提供无线通信网络技术服务的资格或权利时起解除;对于上述协议解除前,已有的符合双方共同承包条件的项目仍按原协议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权利义务直至债权债务全部了结;除前述条款关于按原协议约定继续履行的情形外,双方将不再履行原协议约定义务,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2016年3月,公司与虹信通信签署《联合共同承包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书》,鉴于2015年10月15日取得浙江移动的无线通信网络技术服务的中标确认书及浙江移动的政策文件,2015年8月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的原协议解除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自2015年11月1日起,公司独立承包浙江移动无线通信网络技术服务项目并与浙江移动自行结算,2015年8月签署的补充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二)对外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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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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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承销期内,投资者可在本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投资者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以及相关备查文件。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

本版导读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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