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08-1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7-064

  债券代码:112330 债券简称:16巨轮0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轮智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吴潮忠先生、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郑栩栩先生、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张宪民先生、杨敏兰先生、黄家耀先生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和廖步云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

  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2017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7-06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并由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和有关法律文件,以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提前赎回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或终止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工作;

  6、办理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2017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7-06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并由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 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和有关法律文件,以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提前赎回等事项的有关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或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工作;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2017年8月1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六)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郑栩栩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2017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68)》。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2017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69)》。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1、3、6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7-065

  债券代码:112330 债券简称:16巨轮0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下午3: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洪福先生主持,监事郑景平先生、廖步云先生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

  与会监事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与会监事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审议《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2017年8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68)》。

  与会监事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7-066

  债券代码:112330 债券简称:16巨轮0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拟申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方式: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以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准,根据市场利率波动情况择机发行,以获得最优市场利率。

  5、发行日期: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6、主承销商:拟聘请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A类承销资格的承销商作为主承销商,具体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选择确定。

  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9、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确保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并由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 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和有关法律文件,以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提前赎回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或终止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工作;

  6、办理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有关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最终注册发行方案,需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7-067

  债券代码:112330 债券简称:16巨轮0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拟申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拟注册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方式: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以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准,根据市场利率波动情况择机发行,以获得最优市场利率。

  5、发行日期: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6、主承销商:拟聘请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A类承销资格的承销商作为主承销商,具体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选择确定。

  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9、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确保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并由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 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和有关法律文件,以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4、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提前赎回等事项的有关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或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工作;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最终注册发行方案,需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7-068

  债券代码:112330 债券简称:16巨轮0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OPS-INGERSOLL Funkenerosion GmbH(即德国欧吉索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PS”)签署《采购合同》,公司拟向OPS采购放电加工机床数控单元等设备,涉及采购金额93.83万欧元,按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 736.86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由于公司间接持有OPS 22.34%之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连续十二月内(不包括本次交易),公司先后与OPS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以及与OPS的中国全资子公司欧吉索机床(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吉索上海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累计金额共923.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具体包括:(1)与OPS共签订了5份放电加工机床零部件等采购合同,累计金额108.52万欧元,折合人民币共845.50万元;(2)与欧吉索上海公司签订了1份电火花成型机销售合同,合同金额78万元。

  包括本次交易在内,公司在连续十二月内与OPS及其全资子公司欧吉索上海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660.3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交易审议情况

  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栩栩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OPS-INGERSOLL Funkenerosion Gmb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Daimlerstrasse 22.D-57299 Burbach 德国

  注册资本:110,450.00欧元

  执行董事:Rainer Jung

  主营业务:高端数控电火花机、高端立式加工中心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OPS-Ingersoll Holding GmbH持股44.68%,Reiner Jung OPS GmbH & Co. KG和 Kai-Steffen Jung(两者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50.11%,OPS公司管理层合计持有5.21%。其中OPS-Ingersoll Holding GmbH系公司全资子公司Greatoo (Europe) Holding S.à r.l.的联营企业,公司间接持有其49.996%之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OPS 22.34%之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OPS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营业收入4,890.70万欧元,净利润238.71万欧元;截止2017年3月31日,OPS总资产3,321.28万欧元,净资产1,513.35万欧元(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拟与OPS签订的《采购合同》,公司向OPS采购放电加工机床数控单元,合同金额938,300.00欧元,按双方约定方式分批交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187,660.00欧元在合同签订四周内电汇支付,每批发运货物价值的80%在发运前电汇支付。

  公司与OPS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产品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出于发展精密机床业务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从2017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OPS及其中国全资子公司欧吉索上海公司签署的各类合同累计总金额为386.00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出于发展精密机床业务的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此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连续十二月内公司与OPS签订的采购合同以及与欧吉索上海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17-069

  债券代码:112330 债券简称:16巨轮0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4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3日-2017年9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3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8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2017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4)》、《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7-066)》、《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7-06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30日-2017年8月31日。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通信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邮政编码:5155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豪 许玲玲

  (2)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0663-3269266

  (3)电子邮箱:xulingling@greatoo.com

  (4)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或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1、投票简称:“巨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限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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