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7-08-1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责任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及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合同》(编号:201710104558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1、存款本金:50,000,000元人民币

  2、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3、交易日:2017年8月18日

  4、起息日:2017年8月18日

  5、到期日:2017年12月30日

  6、到期支取利率:年利率4.15%

  7、结息付息方式:存款利随本清

  8、计息规则:30/360

  9、本息付款保证及违约责任:光大银行声明及保证公司本金的安全,并及时支付公司相关收益,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7年8月15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购买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9%,期限为38天,即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22日。截至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未产生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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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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