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成的公告

2017-08-1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2017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PPN254号),同意接受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金额为20亿元(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2月10日、2017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017年8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本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为3.5亿元,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100元,发行利率为7.7%,起息日为2017年8月18日,兑付日为2020年8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截至本期发行完成为止,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存续发行总金额为45.78亿元。

  本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文件及具体发行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www.nafmii.org.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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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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